指腹为婚是谁发明的(指腹为婚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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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指腹为婚真的存在过吗

指腹为婚是古代的婚姻风俗,曾经在全国广大地区风靡一时。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剩男”“剩女”,双方家长在孩子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为他们选好了未来的伴侣。

后来又怕男女长大之后互不相认,或者一方不守信诺,就把衣襟裁为两幅,双方各拿一幅作为凭证,称为“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

统治者曾经对这一风俗进行“封杀”,但是没有收到实际的效果。最开始的指腹为婚,只不过是对杰出的有功之臣的安抚,可到了后来,却慢慢演变成一种陋习。

嘴巴上几句话就决定了人家一生的幸福,小时候可能两家看的对眼,等到孩子长大了,有的成了恶人,有的成了孤儿,这些都得一生相许,换做是任何一个老百姓都是无法接受的。

什么是指腹为婚?它有什么历史?

杨铁心道:“要是咱们的孩子都是男儿,那么让他们结为兄弟,倘若都是女儿,就结为姊妹……”郭啸天抢着道:“若是一男一女,那就结为夫妻。”

金庸的武侠小说博大精深,不仅故事情节吸引人,而且涉及古代许多文化常识风俗习惯,在他的小说《射雕英雄传》的开头,郭靖和杨康尚未出世,他们的父亲郭啸天和杨铁心,便约定如果他们都是男孩,便结为兄弟,都是女孩便结为姊妹,一男一女便结为夫妻,这就涉及到了古代的一种婚姻形式,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是古代的一种的婚姻形式,在一些文学作品中常常见到,但是到底什么是指腹为婚,它有什么历史?生活在现代的人大都不知道,笔者本文就讲一讲指腹为婚的那些事。

指腹为婚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时怀孕,孩子尚在母腹中孕育,父母双方便指腹相约,如果产下一男一女,待其成年后就结成夫妻。指腹为婚时,双方还常常割下两家主妇的衣襟,以此作为信物,因此,指腹为婚又被称为“割襟”或“割衫襟”。

指腹为婚一般发生在朋友之间或亲戚之间,为亲上加亲或巩固友谊,世代交好,便以未出生的孩子婚姻作为筹码;当然,也有一些名门贵族为追求风流雅兴,兴之所至便以在母胎中的孩子婚姻做风雅游戏,随意指腹为婚缔结两姓之好。

指腹为婚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古代重男轻女,民间有些家庭无子,盼望生个儿子传宗接代,便“指朵花儿待儿生”,也指腹为婚,俗称盼郎婚。

指腹为婚的历史及成因

指腹为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据《后汉书·贾复传》记载,贾复在镇压河北农民起义军时被击伤,伤势很严重,性命危在旦夕,汉光武帝为了使贾复安心后事,便许诺道:“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这次的指腹为婚,只不过是光武帝对杰出的有功之臣的安抚,可到了后来,指腹为婚却慢慢地在民间流传开来,并演变成为一种习俗,到南北朝的时候,已经非常流行。

据《梁书·韦放传》记载:南朝梁代韦放和张率是好朋友,两个人的侧室妾都已怀孕,他们便相约指腹为婚。后来张率在子女年幼时便死去,而韦放仍不忘朋友旧情,赡养其遗孀子女,时时供给钱物。

后来韦放当了徐州刺史,许多名门闺秀公子求婚,韦放都不同意,表示“吾不失信故友”,让儿子娶了张率的女儿,又把女儿嫁给张率的儿子。时人都对韦放不忘老友,信守诺言的品行大为称赞。

在南朝是这样,在北朝也有此风俗。北魏崔浩是当时的名门大姓,他将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名门王慧龙和卢迢。当这两个女儿都怀孕时,崔浩对两个女儿说:“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

后来王慧龙之妻崔氏生下王宝兴,就娶卢遐与姨母所生的卢氏女儿为妻,而且在结婚时崔浩亲自撰婚仪,为外孙及外孙女主持婚事,并对恭贺的来宾说:“此家礼事,宜尽其美!”

唐宋以后,指腹为婚的风俗在民间一直盛行不衰,但是它的弊端也开始展现无遗,开始引起许多有识之士的反对,但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些文人士大夫甚至将此作为风雅的游戏。

到了元代,法律开始对这种风俗加以制止,如《通制条格》记载:“中书户部议得,男女婚姻或以指腹,并割衫襟为亲,既无定物婚书,难成婚礼。今后令行禁止。”《元史·刑法志》记载:“诸男女议婚,有指腹、割襟为定者,禁之。”

明清时的法律同样也予以禁止,如《大明会典》记载洪武年间的律令:“男女婚姻各以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

然而,由于指腹为婚在民间流传已久,很难一下子就更正过来,因此,一直禁而不止,直至近代,社会上指腹为婚的现象仍时有所闻,并未因禁令而绝迹。

许多少数民族也流行指腹婚,如《大金国志·婚姻》记载:“金人旧俗多指腹为婚姻,既长,虽贵贱殊隔,亦不可渝。”哈萨克族和东北鄂伦春族,也往往以指腹为婚的方式让下一代通婚。

指腹为婚的社会弊端

宋代司马光就明确指出其流弊:“及其所长,或不肖无赖,或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官远方,遂致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指腹为婚时,双方父母意气相投,十分快意,但未来有许多不确定性,谁也不知道孩子们长大后是什么情况,身体是否健康,品行是否端正及双方门户是否仍旧相当等等,因此,引起许多悔婚诉讼,甚至酿成生命悲剧,这在史上有许多记载。

清代著名诗人袁枚的妹妹袁素文,就深受指腹为婚所害,袁枚曾多次写文悼念。袁素文自幼指腹为婚,许给了高家,她生于书香门第,饱读诗书,很有才学,而高氏之子长大后却成了一个流氓恶棍。

高家为素文着想,几次想退约,而袁素文却死守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念,而执意不肯,后来嫁到高家受到丈夫百般虐待,但她一直逆来顺受,直到后来丈夫赌输要拿她抵债时,才不得已回到娘家,不到40岁便抑郁而死。

开创了中国一个重要的婚俗指腹为婚,最后却失约的人是谁?

在现代小说中被称为位面之子(宇宙之子,天选之子的意思)的刘秀,本人可以说是英明神武,才能出众,好运不断。他从起兵到平灭各路农民军,建立东汉的过程中,身边有一大帮优秀的人才为刘秀披荆斩棘,征战天下。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刘助建立了东汉。

在帮助刘秀开国的优秀将领中,有二十八个比较战功卓著的人,后来在汉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设云台阁以祭祀,这28人被后人称为云台二十八将。

这二十八人中,最能打的可能就是排名第三位的贾复了,史书上说,贾复本来是文人出身,但却是以勇力出名。

贾复少年时学习很好,通晓《尚书》,常有独到的见解。老师很欣赏他,曾私下说他有将相之才。

新朝末年各地农民军纷纷起义,贾复当时也拉拢了几百人,占山为王,自称将军。

但他感觉自己的势力太弱,所以决定归附当时最大的势力刘玄,贾复先是归附汉中王刘嘉(此时是刘玄手下的一个大将)。

不久后,贾复看到刘玄的更始政权,内部混乱,判断其终不长久,于是劝刘嘉脱离更始帝刘玄自立。

但刘嘉宅心仁厚,不忍心背叛刘玄。但自己也是深知更始政权不会长久,为了自己的贾复的前途,他决定先把贾复推荐给刘秀。刘嘉小时候父母双亡,跟着刘秀的父亲生活,所以刘嘉和刘秀的关系就像亲兄弟一样,很说得上话。

于是刘嘉写信给刘秀,将贾复推荐给当时正在宣抚河北的刘秀。

贾复找到刘秀后,刘秀也是听说过贾复的事情,对贾复非常欣赏,任命贾复为破虏将军。

跟随刘秀后,贾复的辉煌人生开始了,贾复虽是文人出身,但指挥作战能力并没有太多的体现,相反的,他成名的能力是赤膊上阵,率军冲锋。经常是战斗打响,身先士卒,冲入敌营,所向披靡,士兵都佩服贾复的神勇。

也正是因为贾复太过于拼命,刘秀一般情况下都是让贾复做自己的保卫工作,并不让他亲临前线,只有一些特别难打的仗,才会派贾复上阵。

有一次,贾复在冲锋陷阵时,不慎被敌人刺伤,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形势危急。

刘秀大惊,除了命令太医用最好的药为贾复疗伤外,同时为了表彰贾复的功劳,让贾复无后顾之忧,刘秀对部下说:「 ”我听说贾复的妻子怀孕了,我现在要做一个决定,如果生了女儿,我让儿子娶他,如果生了儿子,我让女儿嫁给他。不让他为妻子儿女担心!”

《后汉书·贾复传》: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刘秀之前有没有过指腹为婚的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但刘秀为表彰贾复,提出的指腹为婚是我国历史上有明确史料记载的最早的指腹为婚的行为。

虽然这个指腹为婚的事情,在后世传开并延续了2000年之久,但当时的刘秀却失信了。因为在史料中,我们并没有找到刘秀指腹为婚的后续嫁女行动。

贾复当时虽身受重伤,但并没有死,留下来养了几个月后,伤病痊愈了。然后又追上了刘秀,继续在刘秀帐下效命。

后来刘秀一统东汉帝国,封贾复为胶东侯。

贾复后来有四个儿子,史书中并没有记载其娶公主的事情。如有娶公主这样的事,一般的史书上都会记载的。而史书中也没有贾复有女儿的记载,当然,也就没有嫁刘秀儿子的可能了。

而刘秀呢,共有10个儿子5个女儿,史料记载中,刘秀的儿子没有娶贾复女儿的记录。而刘秀的五个女儿,也是因为政治因素,分别嫁给乡侯太仆梁松,显然是为了拉拢梁松父梁统,二女儿嫁大鸿胪窦固,此人为刘秀大司空窦融之侄,三女儿嫁驸马都尉韩光,仅有此人未记载家族是什么情况。四女儿嫁安侯长乐少府郭璜,这可是刘秀第一任皇后郭圣通的侄子,郭家可是刘秀在河北发迹的第一帮手,绝对的政治联姻。五女儿嫁新阳侯世子阴丰,阴丰是刘秀的二任皇后阴丽华的侄子,阴家也是跟着刘秀打天下的贵族。

显然刘秀后来失信了,并没有把女儿嫁给贾复的儿子。很可能是贾复后来康复了,到了贾复的儿子长大,刘秀却从来不提嫁女之事了,贾复也不敢再说什么。

这样的事情,其实在刘秀的祖先刘邦那里也发生过,刘邦在鸿门宴之前,曾经为了让项伯帮自己说话,与项伯许为儿女亲家,但后来刘邦当了皇帝,虽然没有因为项羽而追责项伯,还给他封了侯。但是刘邦却也没有再考虑把女儿嫁给项伯之子的事情,刘邦的女儿后来嫁的是开国功臣张耳之子张敖。

可能刘秀也没有想到,自己开创了指腹为婚的行为,虽然自己失信了,但是却在后世传开。一开始,东汉一直到三国时期,指腹为婚就不断地出现,只不过是在贵族中流行,目的大多是为了政治联姻,稳固地位。但是到了南北朝,指腹为婚的现象竟然越传越广,传向民间,百姓也纷纷效仿,互相指腹为婚。 慢慢演变成一种婚俗陋习。

此举是中国古代包办婚姻的一种,而且是从怀孕即开始包办。

一般的,门当户对的两家人,或者关系好的两家人,或者是为了某些政治目的的两家人,当两家妇人同时怀孕,双方父母便会指腹为媒,若两人所生为一男一女,将来成人后即结为夫妻。

当然了,为了避免这种约定的婚姻在日后双方因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互不相认或者反悔。会有一个契约行为,常见的做法就是做一个特殊样式的衣襟,然后裁为剪为两幅,双方各执一幅作为凭证,以便相认。

这种婚俗的目的性很明确,完全不顾孩子们的想法,所以这种习俗被诟病为陋习,自古以来就遭非议。但是,这种陋习却在封建社会中不折不扣地延续了下来。成了影响我国近2000年的婚姻规则。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用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后才逐渐消失。

通过上述对指腹为婚是谁发明的和指腹为婚典故的解读,相信您一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在评论区留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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