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香是谁发明的(行李香是谁发明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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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著名的科学家有哪些?

中国最著名的科学家有袁隆平、竺可桢、钱伟长、侯德榜、童第周等。

1、袁隆平,1930年9月生于北京,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人,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家,中国研究与发展杂交水稻的开创者,被誉为“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是杂交水稻研究领域的开创者和带头人,致力于杂交水稻的研究,先后成功研发出“三系法”杂交

水稻、“两系法”杂交水稻、超级杂交稻一期、二期。

2、竺可桢(1890.3.7-1974.2.7),字藕舫,浙江省绍兴县东关镇(今属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近代气象学家、地理学家、教育家。中国近代地理学和气象学的奠基者。他对中国气候的形成、特点、区划及变迁等,对地理学和自然科学史都有深刻的研究。

3、钱伟长(1912.10.9—2010.7.30),江苏无锡人,世界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钱伟长兼长应用数学、力学、物理学、中文信息学,在弹性力学、变分原理、摄动方法等领域有重要成就。

4、侯德榜(1890年8月9日~1974年8月26日),生于福建闽侯,著名科学家,杰出化学家,侯氏制碱法的创始人,中国重化学工业的开拓者。近代化学工业的奠基人之一,是世界制碱业的权威。

5、童第周(1902.5.28-1979.3.30),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生物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中国实验胚胎学的主要创始人,中国海洋科学研究的奠基人,生物科学研究的杰出领导者,开创了中国“克隆”技术之先河,被誉为“中国克隆之父”。

扩展资料

成为科学家的一个标志是首先是一个独立的研究者,也就是说一个科学家必需有参与科学研究,发表,交流等活动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是和成果挂钩的,说白了所谓的成果无非就是发表文章或获得专利权。

这对于一位以科学研究为职业的科学家是至关重要的。在过去我们总强调科学家应该首先具备科学精神,也就是你如果想以科学发现为职业,就必须从精神上有一种献身,求实,严谨和持之以恒的内质,这就是所谓的科学精神

。随着科学研究成了一种社会建制,特别是当现代科学活动出现了政府主导的特征之后,科学就一下子从”小科学“变成了“大科学”,科学也随之变成了一种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学家

塑料凉鞋是谁发明的?

鞋的产生与自然环境、人类的智慧密不可分。远古时代,土地的高低不平,气候的严寒酷暑,人类本能地要保护自己的双脚,于是就出现了鞋:简单包扎脚的兽皮,树叶,便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鞋。古人类保存下来的文献,仍能给我们提供一部精彩的鞋史。

公元前8000年 在密苏里州,发现了美洲土著人的鞋子遗骸。

公元前3300年 一个死在法国高山上的冰商,留下了一双原始的用草编织的鞋子。

公元前3000年 在埃及的神殿,可以发现关于鞋或鞋匠的油画。

公元100年 光着脚丫是希腊奴隶与自由人服装上最根本的区别。

公元200年罗马皇帝马可.奥里利乌斯声明,除他和他的继承人外,任何人都禁止穿红色沙鞋。

15世纪 骑士都穿长鞋头(24英寸长)的鞋,素来提倡节俭的法律明文规定鞋头的长度。

16世纪早期 在达芬奇的影响下,发明了高跟鞋。

16世纪中期 30英寸的高跟鞋风靡了整个欧洲南部。

17世纪早期 作为一种最流行的点缀,鞋带出现了。

17世纪末 由于误译,法国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的绒布拖鞋,变成了灰姑娘的水晶鞋。

18世纪中期 花费近百年的时间,才终于取代了传统制鞋方法,第一家鞋厂出现。很快,第一家鞋铺又在波士顿出现。

19世纪早期 扁平鞋与希腊沙滩鞋很受欢迎。

19世纪中期 出现了第一双运动鞋(也称橡皮底帆布鞋)。随后,伊莱亚斯、豪发明第一部针车。

19世纪末 服装不可缺少的装饰品---搭纽扣,也运用到鞋款上,并很快成为时尚标准。

本世纪以前,鞋匠与木匠、铁匠和裁缝一样,是一个低贱的行当。鞋的设计不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具有艺术性的工作,而被看作是整个制鞋工序中的一部分。

著名鞋业设计师主要崛起在欧洲,因为在美国随着现代鞋业大规模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个体鞋匠显得多余。 美国的鞋业起萌于新英格兰的殖民地,那里的农夫冬天在厨房里制作自家用的鞋。整个家庭都参与这项工作。男人割皮革、贴鞋底,女人缝鞋边。殖民时期鞋匠们所用的工作台现在成了收藏家的物品。 由于掌握了制鞋的技艺,一些有胆识的农夫就开办了小鞋作坊,三四个工人一起把当地鞋匠缝好的鞋料进行拼装、上底,然后制成成品鞋。

1750年,马萨诸塞州的利恩建了一个制鞋厂,使当地的制鞋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那里工人不再是独立的做鞋,鞋的每个制作环节都由一个受过训练的专人负责。生产线开始形成。 起初的鞋仍然是订做的,但为了使工人在淡季有事可干,鞋坊老板开始做没有预订的鞋。这些鞋被称作待售鞋,摆在当地商店的橱窗里。哈维两兄弟早期是用马车装待售鞋,到附近的地方兜售。

在1793年,他们在波士顿开办了第一家鞋业零售店,每逢周三和周六出售成品鞋。 十八世纪中叶以来,发明家们一直致力于缝纫机的改进。直到1790年,第一台专用于皮革加工的缝纫机才由一个名叫托马斯·圣特的英国人改造出来。它差不多只是一个垂直向上可在皮革上打孔的锥子。 英国的马克.布朗勒爵士曾任纽约港的总工程师,他发明了一种压力机,可用金属针把鞋帮与鞋底缝起来。为了在英国反拿破仑的战争中尽职,在伤残军人的帮助下,布朗勒一天生产400双鞋子。战争结束以后,英国的制鞋工业又回到了手工操作的方式。

鞋子

鞋有着悠久的发展史。大约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出现了兽皮缝制的最原始的鞋。在新疆楼兰出土的一双羊毛女靴,距今已有4000年,整双鞋由靴筒和靴底两大部分组成,堪称世界第一靴。在3000多年前编写的《周易》上已出现了代表鞋的“履”字。战国时的孙膑因为被庞涓敲碎了膝盖骨,不能行走,就用硬皮革裁成“底”和“帮”,发明了高皮绚,即后来的靴子,中国历史博物馆里就珍藏着一双2000多年前的皮绚。

后来,由于鞋的制作材料、式样、用途越来越多,鞋的种类也开始丰富起来。根据制作材料的不同通常可以将鞋分为草葛、布帛和皮革三种。

其中布帛鞋是指以大麻丝、绫、绸、锦等织物布缝合成的鞋。汉代多呈分叉状,底用麻线编织,又称双尖翘头方履;魏晋时期,则流行在鞋的前端绣上双兽纹饰。

背弃时,屐成为一种时尚,它是有木齿的鞋,由扁、系、齿三部分组成。

皮革、棉毡等制成的皮鞋、皮靴又称“马靴”或“高统靴”,原为北方游牧民族所穿,有旱靴、花靴、皮靴、毡靴、单靴、棉靴、云头靴、鹅顶靴等之分。相传孙膑是靴的始祖,南北朝时期在北方广泛流行,并传至江南,到了唐代已官庶咸宜(直至明清才被朝廷下令禁止百姓穿靴,只有官宦才可穿靴)。

宋代亦普遍流行皮制的皮鞋,男性多穿小头皮鞋,女性多为圆头、平头或翘头,上面也饰各式花鸟图纹。元朝末年开始出现鞋头高耸、鞋底扁厚的女式布帛鞋,这种鞋使人显得格外修长。

到了明清,鞋的制作方法与式样逐渐融合,越发考究起来。明代的鞋多以厚实为主,北方多穿菱纹绮履,江南多着棕麻鞋。

清代满足统治时期,男鞋以尖头鞋为主,夏秋用缎制,冬用建绒,有厚底薄底之分,面作单梁或双梁,鞋帮有刺花或鞋头作如意头卷云式。清代的女鞋最具特色,鞋底多为木质,高一寸至五寸不等,其底形为上宽而下圆,被称之为“马蹄底”,又称“花盆底”。鞋面常以绸缎所制,上施五彩刺绣,贵族妇女有的在鞋面上还镶嵌各种珠宝,穿起来显得身材尤为挺拔。但因行走不便,老年妇女或者身份低下的人多穿木制平底鞋。

就像所有的服饰一样,鞋子在某些时候,也代表了某种你想让别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身分地位;但是,除了对一双罕见的鞋子啧啧称奇之外,我们最关心的,其实是鞋子究竟合不合脚的问题。因此,当你梦见鞋子,往往表示着,在你生活中的某个层面也许浮现出“到底适不适合”的疑虑。梦中的鞋子,也可能就是反映你在现实生活中采取的行动方式,特别是你穿着它四处走动的时候。注意在梦中,鞋子的式样与类型,观察你和鞋子的关系是如何建立起来,你如何使用它,以及你对它的感觉;也许你就能明白,为什么灰姑娘的玻璃鞋不在你的脚上的原因了。

鞋子的发展史

对鞋子的关注,在西方19世纪中后期就得到了学者们的重视,但当时均是把鞋视为脚的附属物来研究的。他们认为,脚是一种色情器官,鞋则是它的性外套。这一事实和人类一样古老,人类的脚具有一种自然的欲望功能,这种欲望功能对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人都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鞋和人类的文化息息相关,不仅每一个民族穿鞋示一样,不同历史时期的鞋也各有差异,甚至每个人穿的鞋也是风情各异。虽然鞋的基本功能是为了保护足部,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鞋除了实用之外,各个时代的美感与风格,也在足下展露无遗。

从鞋子本身的发展历史而言,鞋子与社会地位、气候环境、宗教、性别、时代的文化背景皆息息相关;同时,人们对于鞋子的选择还可以透露出穿着者的品味与仪态。从工艺编年史的角度看,鞋子的样式往往随着社会价值观而不断创新,而且也可看出当时工艺的水准与制作技术。

鞋子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护脚物,也不仅仅是一种想入非非的装饰品。它主要是一种欲望外套,恰好和具有自然的色情意味的脚相得益彰。各种时髦的鞋子都是脚的诱惑艺术品。

几千年以来,鞋子翔实地记录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轨迹。随着时代变迁,东西方文化差异起来起小,人类的价值观也越来越趋于一致。这本《鞋的风化史》正是在这种趋于一致但又有着极大不同的文化宗旨下完成的,相信本书可以为读者提供从不同角度看待西方与东方不同的鞋文化与生活,因而在轻松的观赏中也同时领略到风化史的发展。

最早的鞋子

你是否曾经想过,人类最早的鞋子是什么样的?要追索这个问题,必须上溯到几万年前。在遥远的非洲南部海岸,离印度洋不远处的克拉西斯河河口,有着无数密布的洞穴,据悉那儿曾经是homosapienssapiens(这个拉丁词的意思是“双倍智人”)的第一批社区。为了适应恶劣的环境,早期人类发明了服装——大多是经过腌制的动物皮毛。而为了保护脚底板,他们想出的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就是一把揪住手边的任何东西(平展的树皮、大片树叶,也许还有一束束的野草),用藤条或坚韧的长草捆在脚下。早期的“鞋子”可能不很美观,但却很实用。

经过长期的实验,人类发明了“凉鞋”。这是人工制作的最古老的一种鞋具,它基本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棕榈、纸莎草或野草编结并用植物纤维做成环子,套在脚趾上。从北美,到克拉玛斯印第安人、史前期的岩居人那儿,这种鞋子到处都可以找到。早期第二种形式的凉鞋是从经过处理的皮革上切割下一块,沿着边在上面钻孔,然后穿上一根皮带,皮带可像绳子一样拉紧,把鞋子拉到位。在秘鲁帕恰卡马克的安第斯山脉的高山深谷中,曾在一座木乃伊的坟墓中发掘出这种最古老的凉鞋。据估算,这只凉鞋有近千年的历史,其制作用的材料是美洲驼皮。

同样的凉鞋怎么可能在相距如此之遥的地方找到呢?一些人类学家认为,随着地球气候的变化,大规模迁移的原始人在地球各个角落安家落户,他们从沿途遇到的人那儿照搬了做鞋的方式。根据所能得到的原材料,以及随四季变化而体验到的天气情况,从别处借鉴的设计又得到了改进。许多最早的凉鞋都是用植物材料制作而成,遭受风雨侵袭很快就损坏了,那我们还能到哪儿去寻找凉鞋的线索呢?有趣的是,最古老的一张有关凉鞋的图画同时也是已知最早的埃及文字的例证。这块有五千年历史的雕刻石板是在赫拉克勒波利斯这座“雄鹰之城”的庙宇中发现的。石板的一面是国王正在惩罚一个倒霉的下跪的敌人,另一面是国王正大踏步地赤足跨过十个没有头颅的尸体。但无论国王走到哪儿,都有一个侏儒般的仆人跟随着他,手里捧着国王的一双花哨的凉鞋。这双凉鞋也许代表着纳莫国王的权力。

在接下去的一千五百年中,埃及人发展了他们特殊的象形文字。公元前1334年,九岁的图坦卡蒙当上了埃及国王,在有关的记载中就已出现了“凉鞋”的象形字,形如一个椭圆加上两条鞋带。九年后,图坦卡蒙国王去世,他的尸体被制成了木乃伊,在随葬物中,就有距今已三千多年的精美凉鞋。他的臣民相信,这些鞋子会帮助国王继续他来世的旅程。其中一双尖形尖头凉鞋用镶金制作;另一双则以纸莎草做成,脚踝处有皮扣带,绘有一幅想象丰富的尼罗河风景图案。

皮靴的产生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士兵一直用皮靴保护他们的脚和腿。他们穿着皮靴穿过崎岖不平的乡野,涉过冰冷刺骨的河流。在一幅有二千七百多年历史的壁画上能见到这种鞋具是最早的一个记录,此画捕捉了萨根王二世(公元前721年至公元前705年)凶猛的武士乘着战车,扩充亚述帝国版图的场面。画面上所有的人都足登饰有花边的皮靴。几百年后,古希腊的斯巴达战士的鞋具更加富于想象——红得耀眼的皮靴(以及颜色相配的红色短袖束腰外衣),其目的旨在遮掩伤口流出来的血液。这种红皮靴很快在疯狂的斯巴达青年中流行开来。一些历史学家坚信,皮靴的历史要比古希腊和亚述帝国更加久远。也许在四千五百年前,第一批皮靴是鹿皮鞋,人们在穿着时还得另外缠上绑腿挡风御寒,保护腿脚不被荆棘划破。但到后来,绑腿就连在了鹿皮上,成了高及腿肚或膝部的皮靴了。这种皮靴在北亚大量发现,那儿的气候十分恶劣。专家认为,早期皮靴中有许多被携带着越过白令海峡,进入阿拉斯加和北美地区,被因纽特人和美国土著部落加以改造。

皮靴与其他鞋子一样,其设计也随着制靴者和穿靴者的需要和可供利用的资源在变化。野兽也经常为制靴者提供灵感,当生活在北极圈以上的因纽特人注意到,北极熊皮即使在最严寒的气候下也不会冻结时,他们就用巨熊腿皮和熊掌制作皮靴。生活在日本北海道的土著人曾用鹿皮做皮靴。而北美驯鹿和长胡须的海豹的皮革则成了阿拉斯加近海土著居民制作冬用皮靴的最佳材料。为了制作最好的防水皮靴,萨莫耶德人使用了海豹皮,把带毛的一面翻在外面。俄罗斯极东部勘察达尔半岛冬天十分寒冷夏天则凉爽多雾,勘察达尔人用鱼皮做成的皮靴在霜冻情况下穿,这种皮靴在饥荒时还可煮食充饥。

对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和西伯利亚极北地区的萨莫耶德部落的人来说,脚如不能保持干燥,将意味着死亡。为此,爱斯基摩人用两层草垫和鸟皮做短袜。萨莫耶德人则用干草把脚包裹起来,接着是一层兔皮,然后是皮靴里子,再衬上更多的草料,最后才是皮靴的外皮。皮靴的出现促成了短袜的诞生,这种短袜的材料从幼犬皮到草编织物,什么都有。两百年前,英国海盗和早期美国商船上的一些成员喜欢穿顶部很宽的高筒靴。因为有了“高筒”,走私有价值的物品就很方便。“bootlegging”,即“高筒”,后来成了20世纪20年代美国禁酒时期的一个很流行的词汇,因为当时那些穿高筒靴者常非法制作并销售酒类。

鞋子和地位

在古希腊,鞋子象征着奴役和自由之间的区别。希腊哲学家普卢塔克(46——120)写道,“赤脚”,“是下贱奴隶的标志”。奴隶是不许穿鞋的,奴隶被卖掉时,他们的赤脚上盖满了白垩或灰泥,因此他们被叫做cretati,即“白垩人”。希腊的自由人不敢不穿鞋就上街,害怕被人当成奴隶。从历史上来讲,鞋子反映了财富,可以用来确定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甚至宗教信仰。例如二百七十年前,如果一个英国女孩穿了一双牛皮鞋,就会被认为跟一个穿花边高跟鞋的年轻女士很不一样——哪怕她穿的皮鞋很精制。

法国的路易十四国王身高仅五英尺三英寸。从1643年到1715年,他率领法国军队与欧洲的几乎所有国家打了四场大仗,建造了凡尔赛宫。尽管他取得这些成就,但还是心存遗憾,他希望自己能以极其动人的高大的君王形象让世界瞩目。为了解决身高问题,他头戴一顶高耸的假发,足登一双高跟鞋。一到特殊场合,他就穿上这双用软木做的五英寸高的高跟鞋,上面装饰着各种表现法军战斗胜利的袖珍画像。他那高跟鞋的脚踵处的皮革染成了红色,这个色彩后来就象征着贵族的成员。鞋子的颜色常常象征着权力。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接受教皇利奥三世加冕,成为罗马帝国的皇帝,在征服了欧洲大部之后,查理曼大帝穿着令人难以置信的红皮鞋,上面缀着黄金和祖母绿,与他镶嵌着珠宝的皇冠相映成趣。紫红色也是一种皇家鞋子的颜色,罗马帝国初期,只有皇帝能穿紫红色皮制的凉鞋,上面绣着金线,脚背上有只金色的雄鹰。根据罗马法律,谁要是敢于穿同样的鞋子,就会遭到流放,失去所有的财产。有些罗马统治者对其臣民穿的鞋子颜色和装饰非常挑剔,奥勒良皇帝就曾宣布,除了他本人和继任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许穿红鞋。赫里奥嘎巴鲁斯皇帝禁止任何女性用黄金和珠宝做鞋子的装饰,除了贵族中级别最高的女性之外。

鞋子不仅能够反映地位,而且也很能说明某位领袖的哲学思想。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于1801年就任美国第三届总统,他足登结着鞋带的牛津鞋登上总统宝座。“牛津鞋”鞋面很低,早在1640年就由英国牛津大学的学生引进。但那时鞋带还很新鲜——所以杰斐逊一出现便引起了某种轰动。杰斐逊并不想在时装领域独领风骚,他只不过是1785年到1789年任美国驻法公使时受到崭新的革命精神的影响而已。法国人已经放弃了银扣带,转而使用鞋带,因为他们认为这更“民主”。军用皮靴也曾用作象征物,当法国的拿破仑(1769——1821)夺取大权,于1804年自封为皇帝,在教皇庇护七世主持的一场典礼中,他在鞋具方面引导了一场全新的潮流。

拿破仑特别欣赏罗马帝国的艺术和服装,最喜欢皮靴前面高过膝盖,但后面则切割得稍短,便于行走。为了保持必要的亮光,皮靴上面用特殊的油脂和蜡的混合物打光,不允许有一块发暗的斑点。1815年英军在滑铁卢一役大败拿破仑,统领英军的威灵顿公爵曾出人意料地说,他之所以能在军事上取得成功,主要是因为他的士兵属于“欧洲鞋穿得最好的人”。就像拿破仑一样,威灵顿也是一个皮靴迷。

时装鞋与高跟鞋

是谁带头搞起时装鞋的呢?也许是从前那些国王或王后和其他有权有势的人。17世纪,查尔斯二世(1630——1685)号称“快活的君王”,他喜欢跑马、赌博、拥翠偎红,脚上穿的钝头鞋面上总要缀着丝绣的玫瑰花。朝廷的其他富有的男男女女也都效仿这位快活君王的风格,竞相在豪华和色彩上攀比。有时候,最有钱有势的人也会从工人阶级穿过的鞋子上面照抄鞋样。1555年pumps(注:英文中含有“泵”之意)第一次在英格兰被描绘为“薄鞋”,不用系鞋带,但像泵一样紧紧吸附在脚上。这种浅口鞋用软木或皮革做底,专为奔跑的男仆设计,他们在主人的车旁跑动,车子一停下来,就要准备替主人开门。到了1730年,年轻人、富人和躁动不安的人都时兴起这种鞋样来,此时它的料子已经用上天鹅绒了。

鞋跟的发明促成了最戏剧性的时装变化。起先,鞋跟也许产生于一种很实际的需要,为的是不让裙边沾湿雨水、泥水和雪水。近东的妇女也许在五百年前就已经发明了“chopines”(即软木高底鞋)。土耳其的妇女所穿的“超平”就像袖珍高跷,有八英寸高,木制,里面的衬垫是祖母绿和银丝。一根根皮带像凉鞋鞋带一样从周围把脚缚住。16世纪,意大利威尼斯脚穿“超平”的妇女如此之多,以至一位游客说,这个国家好像到处都是会走路的五朔节花柱。很快这种时髦传到了法国和英国,在那儿,“超平”高到了18英寸!

这种踩高跷的鞋子并没有完全吸引住人们。16世纪前期,一位无名的意大利鞋子设计师想出了一个奇妙的解决方法:鞋可以高起来,但却不像“超平”那样笨拙。当凯萨林·德·美第奇从意大利启航,去与奥尔良公爵完婚时,她的行李中带上了一样特别的东西:法国将要见到的第一双高跟鞋。

鞋子的前面是软木楔子,后跟较高,这就让凯萨林有了她需要的身高,能够直接地盯着看她未来的丈夫了。她丈夫后来成了亨利二世国王,高跟鞋跟着火爆起来。鞋匠们开始为左右脚制作不同的鞋底了(而不是像原来那样“直筒的”)。然而,这种软木或木头制作的鞋子跟高三四英寸,甚至达五英寸,穿鞋者的腿常常会肿胀起来,妇女为了不致跌倒,走路时仍不免像走高跷般地晃来晃去。法国人把这种新式高跟鞋具叫做“chaussureaport”,又叫“桥鞋”(因为下面的拱形)或“嗒嗒鞋”(因为鞋子发出的声音)。

一、鞋的历史源远流长

鞋起源于何时?又是由谁发明的呢?现在无从考证,但历史表明,我国不仅是服装文明古国,也是制造鞋的文明古国。大约在五千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原始人在用骨针缝制兽皮衣服时,也缝制兽皮鞋子,用以护脚,追寻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统称,古时称鞜(音榻)、靸(音洒)或履,也有称为履(屦)、屩、屐、鞮(音低)。履、屦为同一物,只是穿着时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称谓,汉前称屦,多为由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如春秋时代编撰的《诗•魏风•葛屦》载:“纠纠葛屦”。后汉称履,它是由麻、丝制成的鞋。屩系草鞋。据东汉刘熙所撰《释名·释衣服》记载:“屩,草履也……出行著之,屩屩轻便,因以为名也。”屐也是鞋子的一种,通常指木底,或有齿,或无齿;也有草制或帛制的。《释名•释衣服》载:“帛屐,以帛作之,如屩之。不曰帛屩者,屩不可践泥也,屐可以践泥也。此亦可以步泥而滚之,故谓之屐也。”另据《宋书·谢灵运传》载:“灵运常著木屐,上山则去前齿,下山则去后齿。”古代的“鞮”是指用兽皮做的鞋,高筒称靴。“靴”是指高到踝骨以上的长筒靴,它是随胡服的传入才逐渐普及的,在汉代后才大量出现,到了唐朝才普及。《晋书•刘兆传》:“尝有人著靴骑驴,至兆门外。”靴的特点是保温性强,在泥土、沼泽中行走,便于骑马等。“鞜”也是指用兽皮做的鞋。据《汉书·扬雄传下》载:“躬服节俭,绨衣不敝,革鞜不穿。”“靸”则是指拖鞋。《急就篇》卷二载:“靸革是昂角褐袜巾。”颜师古注:“靸谓韦履,头深而兑,平底者也。今俗呼谓之跣之。”亦名靸鞋。三代皆以皮为之,始皇二年改用蒲制,从晋到唐多甩草制,梁武帝时曾用丝制。据陶宗仪所撰《辍耕录》卷十八“靸鞋”载:“西浙之人,以草为履而无跟,名曰靸鞋。”此时已提出拖鞋也是鞋的一种。据考证,早在四千年前的夏朝,人们已开始穿草鞋。在三千年前的《周易》中已有“履”字记载,并明确履就是鞋。东晋时,著名诗人谢灵运发明了“谢公屐”,屐底有齿,上山时用前齿,下山时用后齿,是理想的登山鞋。为此,唐朝大诗人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写下了“脚着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的著名诗句,生动地描绘了诗人登临高耸人云的天姥山,尽情享受“神仙世界”绮丽的乐趣。

南北朝时期,传说有一女子做布鞋,内里用香垫子,鞋底用麻绳纳成莲花图案。这种鞋踏在泥土上会留下美丽的莲花图案,时人称这种鞋为“步步生莲鞋”。在唐代还有人发明了适宜步行的远游鞋。据说,大诗人李白很爱穿这种鞋,尔后,许多文人墨客争相效仿,它的出现要比现在风靡全球的旅游鞋早一千多年。据传说,在古代的齐鲁大地,还流行一种面上用牛皮包的鞋,名日“踢死牛”,可与现代的优良足球鞋相媲美。

至于屐,一般采用木制。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晋文公流亡国外19年,即君位后封赏随从。其中有一个名叫介子推的臣子,他不愿接受晋文公的封赏,于是隐居深山,敦请不仕。晋文公一怒之下,以焚山相胁,而介子推抱树焚死。事后,晋文公甚为哀惜,便以此树制成木屐以作纪念,于是木屐在民间广为流传。据考证,古代百姓穿木屐,一是为了凉爽,行走硬朗;二是为了防湿,尤其是潮湿阴雨的南方,常把木屐作为雨鞋穿用。在明末清初,仕女和小孩多穿红色木屐,而男子则穿黑色木屐,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便鞋。即使是姑娘出嫁,也要漆画彩屐作为妆奁。

在古代,鞋、靴、屐是分得很清楚的,特别是什么场合穿靴,什么场合穿鞋或屐,都有严格的规定。在我国历史上,有关鞋的传说很多,如“郑人买履”(《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至其坐,至三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日:‘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返,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削足适履”(《准南子·说林训》:“夫所以养而害所养,譬扰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寇准背靴”以及“穿小鞋”等等,都是家喻户晓的典故和传说。这些富有哲理的典故和传说给人们带来许多启迪和警示。由此可见,鞋不仅是人类征途上的助跑物,而且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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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有哪些好吃的美食

汉中美食有:汉中热面皮、汉中麻辣豆腐鱼、西乡牛肉干、黄酒、腊肉、粉皮子、浆水面、菜豆腐、王家核桃馍、罐罐茶等。

1、汉中热面皮

始于秦汉,色泽鲜亮,食之爽口,气味芳香,风味独特,可凉食外,还可晾干油炸,雪白透亮,香酥迷人,在宴席上可与虾片媲美,还有炒,烩等吃法。面皮是百姓化、大众化的吃食。

2、汉中麻辣豆腐鱼

被誉为汉中一绝,其特色是“活鱼快做”,鱼鲜肉嫩,入味爽口,红油漫浸柔辣不腻,麻中透香回味悠长。“去汉中旅游,到褒河吃鱼”已成为人们饱眼福、享口福的一道风景线。

3、菜豆腐

又称菜豆腐粥,制作历史悠久,是汉中的名小吃,原在汉中是招待宾客的佳肴,现在以是大众化的食品。其制作的主要原料是黄豆,菜豆腐营养价值极高,古人赞道:山珍海味油腻腻,不如汉中菜豆腐。

4、浆水面

其味酸,辣,清香,别具一格,相传该名是由汉高祖刘邦与臣相萧何在此吃面时所起,它一直是汉中人民喜爱的面食,入口酸辣清香,回味无穷,并具有开胃之功效,是汉中名小吃之一。

5、黄酒

洋县、城固等县生产,以洋县谢村黄酒最为著名。谢村黄酒自清同治元年(1862)始酿,迄今仍享盛誉。黄酒以小麦作曲料,用乌药、栀子、肉桂、黄柏、细辛、当归、菊花等10多种中药材制成酒曲,精酿而成,酒味香醇浓郁,色泽橙亮透明,深受消费者喜爱。

6、腊肉

又叫熏肉,是陕南秦巴山区一带的地产特产。而汉中腊肉腌制工序独特、选料考究、保存方式、烹饪技术等都非常讲究,它的吃法多样,煮熟以后可直接吃,肥肉不腻,瘦肉味美;可加入其它菜炖着吃,汤汁更是尽显其它炖菜无法比拟的味道;也可煮熟以后炒着吃,色彩比鲜肉更具魅力,口感和煮的味儿又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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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琦品牌时装一向以高档、豪华、性感而闻名于世,以“身份与财富之象征”品牌形象成为富有的上流社会的消费宠儿,一向被商界人士垂青,时尚之余不失高雅。古琦现在是意大利最大的时装集团。

“Gucci王国”由Guccio Gucci创立于30年代。他在佛罗伦萨开了第一家店,推出了一系列标志性产品,其中包括著名的竹包。GUCCI从此享誉国际时装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家著名的服装店被赋予了了奢华、性感、现代的品质。它是现代奢华的终极之作。1970年,这个品牌开始涉足香水行业。从那以后,它推出如:Envy香水、淡香水、男士香水和后来推出的Envy me2香水等性感、魅力非凡的香水。

gucci品牌档案:

创始人Guccio Gucci古琦欧·古琦于1923年创立Gucci。位于佛罗伦萨的Gucci集团是当今意大利最大时装集团,Gucci除时装外也经营皮包、皮鞋、手表、家饰品、宠物用品、丝巾、领带、皮带、香水等。

gucci品牌LOGO

1.竹节手柄:GUCCI的竹节包取材于大自然,所有的竹子都从中国及越南进口,大自然材料以及手工烧烤技术成就其不易断裂的特点。

gucci品牌识别

从40年代末到60年代,Gucci接连推出了带竹柄的皮包、镶金属袢的软鞋、印花丝巾等一系列的经典设计,其?品的独特设计和优良材料,成为典雅和奢华的象徵,为Jacqueline Kennedy、苏菲亚罗兰及温莎公爵夫人等淑女名流所推崇。

Gucci商标以绿红绿、蓝红蓝两种颜色组合为主,来区别天然皮革和染色皮革制品。与此同时,公司还以创办人Guccio Gucci名字首写字母GG标志作饰品网底,同时将优质棉纱称作GG布,用於制造手袋、饰品及衣物。

2.马术链:在20世纪初的意大利马匹是主要代步工具,因此制造马具的人比较多,GUCCI是其中的佼佼者。系着马匹的马术链也是GUCCI的发明。这个著名的细节设计,除了因为美观,也是对过去马术时代的一个缅怀。GUCCI镶有马术链的麂皮休闲鞋已是鞋类历史上的一个典范,连美国的大都会博物馆都收藏了一双呢。

3.印着成对字母G的商标图案及醒目的红与绿色作为GUCCI的象征出现在公文包、手提袋、钱夹等GUCCI产品之内,这也是GUCCI最早的经典LOGO设计

Gucci公司发展历程

上世纪初,意大利人古琦欧·古琦旅居伦敦和巴黎,耳濡目染下,他对当地时尚人士的衣着品位渐有心得。1921年返回佛罗伦萨后,他开了一家专门经营高档行李配件和马术用品的商店,出售由当地最好工匠制作的精美皮具,并在上面打上古琦(GUCCI)标志。仅几年时间,这家店就吸引了一批国内外有背景的客户。这一巨大成功,促使古琦欧·古琦于1938年在罗马开了第一家分店。

二战结束后,由于原材料匮乏,古琦在1947年设计出以竹节替代皮手柄的提包,这一设计至今仍堪称经典。到50年代,源自马肚带的红绿红条纹被古琦用作配件装饰图样,遂成为这个品牌的又一标志设计。

1953年,古琦的品牌声誉已如日中天。这一年,古琦欧·古琦去世,而公司的纽约分店也在同年开张,它标志着古琦开始向全球市场出击。60年代,随着古琦伦敦、巴黎和佛罗里达棕榈滩分店的成立,这个代表时尚与品位的意大利名牌在世界最主要市场站稳了脚跟。到60年代末,“GG”正式成为古琦的品牌标识。

1970年,古琦的全球扩张指向远东地区,香港和东京分别有了它的专卖店。80年代早期,古琦的公司领导权由毛里奇奥·古琦掌握,不过此时,古琦家族的内部纷争影响了公司发展,古琦的品牌形象开始走下坡路。1990年,美国人汤姆·福特加入古琦,出任公司的女装创意总监。他的到来预示着古琦革命性转变的开始。

1994年,汤姆·福特被任命为古琦集团全产品创意总监,次年3月,他推出使其声誉鹊起的绸缎衬衫、马海毛上衣和天鹅绒裤装,塑造出集现代、性感、冷艳于一身的崭新形象。汤姆·福特大刀阔斧整顿古琦,将这一传统品牌改变为崭新的摩登代言者,使古琦成为年轻族的时尚代表。在90年代欧美奢侈品牌转型的风潮中,古琦在重新定义自己在时尚界的地位方面无疑是做得最成功的。 红孩子 DHC官方网站 麦考林官方网站 李宁官方网站 匹克官方网站 厦门人才网 当当网购书 西铁城 nike

从1994年至今,古琦一直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超重量级时尚品牌。与此同时,它开始逐渐将全球时尚流行界的优质品牌网罗门下,法国圣罗兰等一批经典品牌相继成为古琦集团的成员。1997年,古琦买下合作长达23年的瑞士著名表厂Severin Montres,从而完全控制了自己的钟表业务。1998年,古琦因良好的战略眼光、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被欧洲商业新闻联盟评为“欧洲年度企业”。 1999年,古琦与零售商巴黎春天结成战略联盟,使自己从单一品牌转变为多品牌的超级时尚王国,进而成为意大利最大的时尚集团。今天,古琦分店遍布全球,涉及服饰、皮件、饰品和香水等各式产品,深受全球时尚人士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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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于1847年2月12日诞生于美国中西部的俄亥俄州(Ohio)的米兰(Milan)小市镇。父亲是荷兰人的后裔,母亲曾当过小学教师,是苏格兰人的后裔。爱迪生7岁时,父亲经营屋瓦生意亏本,将全家搬到密歇根州(Michigan)休伦北郊的格拉蒂奥特堡定居下来。搬到这里不久,爱迪生就患了猩红热,病了很长时间,人们认为这种疾病是造成他耳聋的原因。爱迪生8岁上学,但仅仅读了三个月的书,就被老师斥为“低能儿”而撵出校门(因“愚钝糊涂”被勒令退学了)。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是他的“家庭教师”,决定自己教儿子读书识字,并教育他要诚实、爱祖国、爱人类。由于母亲的良好的教育方法,使得他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仅博览群书,而且一目十行,过目成诵”。8岁时,他读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剧作家莎士比亚、狄更斯的著作和许多重要的历史书籍,到9岁时,他能迅速读懂难度较大的书,如帕克的《自然与实验哲学》。

爱迪生对于自然科学的最早兴趣是在化学方面。10岁时酷爱化学。他收集了二百来个瓶子,并节省每个小钱去购买化学药品装入瓶中。11岁那年,他实验了他的第一份电报。为了赚钱购买化学药品和设备,他开始了工作。12岁的时候,他获得列车上售报的工作,辗转于休伦港(PortHuron)和密歇根州的底特律(Detroit)之间。他一边卖报,一边兼做水果、蔬菜生意,只要有空他就到图书馆看书。1861年美国爆发了南北战争,刚满14周岁的爱迪生买了一架旧印刷机,利用火车的便利条件,办了一份小报(周刊)——《先驱报》,来传递战况和沿途消息,第一期周刊就是在列车上印刷的。他一人兼任记者、编辑、排字、校对、印刷、发行的工作。小报受到欢迎,他也从紧张的工作中增长了才干、知识和经验,还挣了不少钱,得以继续进行化学试验。他用所挣得的钱在行李车上建立了一个化学实验室。但不幸的是,一次他在火车上做实验时,列车突然颠簸,使一块磷落在木板上,引起燃烧。列车员赶来扑灭了火焰,也狠狠地给了他一个耳光,打聋了他的双耳,他被赶下了火车,那时爱迪生才15岁。(另一种说法是:不幸有一次化学药品着火,他连同他的设备全被扔出车外。另外有一次,当爱迪生正力图登上一列货运列车时,一个列车员抓住他的两只耳朵助他上车。这一行动导致了爱迪生成为终身聋子。)

玛丽·居里是家中5个子女中最小的,也是最聪明的一个。她的父亲是一名收入十分有限的中学数理教师,妈妈也是中学教员。玛丽的童年是不幸的,她的妈妈得了严重的传染病,是大姐照顾她长大的。后来,妈妈和大姐在她不满10岁时就相继病逝了。她的生活中充满了艰难。这样的生活环境不仅培养了她独立生活的能力,也使她从小就磨炼出了非常坚强的性格。

玛丽从小学习就非常勤奋刻苦,对学习有着强烈的兴趣和特殊的爱好,从不轻易放过任何学习的机会,处处表现出一种顽强的进取精神。从上小学开始,她每门功课都考第一。15岁时,就以获得金奖章的优异成绩从中学毕业。她的父亲早先曾在圣彼得堡大学攻读过物理学,父亲对科学知识如饥似渴的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也深深地薰陶着小玛丽。她从小就十分喜爱父亲实验室中的各种仪器,长大后她又读了许多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更使她充满幻想,她急切地渴望到科学世界探索。但是当时的家境不允许她去读大学。19岁那年,她开始做长期的家庭教师,同时还自修了各门功课,为将来的学业作准备。这样,直到24岁时,她终于来到巴黎大学理学院学习。她带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全神贯注地听每一堂课,艰苦的学习使她身体变得越来越不好,但是她的学习成绩却一直名列前茅,这不仅使同学们羡慕,也使教授们惊异,入学两年后,她充满信心地参加了物理学学士学位考试,在32名应试者中,她考了第一名。第二年,她又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了数学学士学位。

1894年初,玛丽接受了法兰西共和国国家实业促进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各种钢铁的磁性科研项目。在完成这个科研项目的过程中,她结识了理化学校教师皮埃尔·居里,他是一位很有成就的青年科学家。用科学为人类造福的共同意愿使他们结合了。玛丽结婚后,人们都尊敬地称呼她居里夫人。1896年,居里夫人以第一名的成绩,完成了大学毕业生的任职考试。第二年,她又完成了关于各种钢铁的磁性研究。但是,她不满足已取得的成绩,决心考博士,并确定了自己的研究方向。站到了一条新的起跑线上。

乔治。华盛顿(1732——1799)享有美国国父之称。1789年,在美国立国后的第一次大选中他以全票当选为美国总统,之后,又于1793——1797年连任,但他拒绝蝉联第三次,这就形成了美国总统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惯例。

华盛顿早熟,16岁时,他本可以过悠闲舒适的生活,可是,他却选择了艰苦。他主动要求参加勘探队,到弗吉尼亚的大河谷去进行勘探。白天,他和探险队员们顶着烈日,在河谷、土坡、丛林里穿行测量;晚上,只能在荒野里燃起篝火,裹着爬满臭虫的破毯子露宿。有时整天冒雨在泥泞的道路上行进;有时睡得正香,帐篷却被大风刮翻了。

艰苦的生活锻炼了他,19岁华盛顿就当上了少校级的副官长。他潜心地阅读军事著作,虚心学习武器的使用和战术的运筹。

一次,在抗英法的战斗中,刚开始,华盛顿的军队处于劣势,伤亡很大。他的军衣被打穿四个洞,两匹马也先后被杀,他所在省份经济匮乏,军官开不出支,可这些他全然不顾,志愿参战,既没有薪饷,还要自己负担一大笔开支。他乐意干这种既破财还可能丧命的苦差事。最后他的队伍终于打败了敌人,而他本人也赢得人们的爱戴,使他在后来能被推举为抗英独立战争的总司令,成为改变美国历史的第一个重要人物

爱尔兰作家布朗,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五部小说,三本诗集,从而成为爱尔兰最有名的诗人和小说家。这个一降生就全身不能动,只能用左脚趾打字的残疾人,创造了意志战胜病残的又一个奇迹。

克里斯蒂。布朗出生在都柏林一个贫苦人家里。布朗一出生就患了严重的大脑瘫痪症。到五岁时,他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头部、身体和四肢都不能自由活动。他父母见此十分着急,到处求医,都无济于事。就在布朗五岁那年,一天,他看见妹妹正在用粉笔写字,他忽然使劲地伸出左脚,将他妹妹手中的粉笔夹过去,在地上勾画起来。

就这样,小布朗以聪明的才智,以他的身残志不残、持之以恒,成功地学会了用左脚打字、画画,并开始写作诗文。

1954年,布朗21岁时,他出版了第一部自传体小说《我的左脚》。16年后,他又出版了另一部自传体小说《生不逢辰》。在这部小说中,他以真挚的感情、深刻的哲理、动人的故事和诗一般的语言震动了读者和文学界。不久,这本小说成为国际畅销书,还被摄制成电影。

1972年,他与一位爱尔兰姑娘结婚了。在他妻子的精心照料和帮助下,布朗的创作热情更加高涨。又出版了多部小说和三部诗集。布朗在临终前完成了他的最后一本小说《锦绣前程》的写作,该作品于1982年正式出版

美国总统罗斯福是一个有缺陷的人,小时候是一个脆弱胆小的学生,在学校课堂里总显露一种惊惧的表情。他呼吸就好像喘大气一样。如果被喊起来背诵,立即会双腿发抖,嘴唇也颤动不已,回答起来,含含糊糊,吞吞吐�吐,然�后颓然地坐下来。由于牙齿的暴露,难堪的境地使他更没有一个好的面孔。 ��

像他这样一个小孩,自我的感觉一定很敏感,常会回避同学间的任何活动,不喜欢交朋友,成为一个只知自怜的人!然而,罗斯福虽然有这方面的缺陷,但却有着奋斗的精神——一种任何人都可具有的奋斗精神。事实上,缺陷促使他更加努力奋斗。他没有因为同伴对他的嘲笑而减低勇气。他喘气的习惯变成了一种坚定的嘶声。他用坚强的意志,咬紧自己的牙床使嘴唇不颤动而克服他的惧怕。�

没有一个人能比罗斯福更了解自己,他清楚自己身体上的种种缺陷。他从来不欺骗自己,认为自己是勇敢、强壮或好看的。他用行动来证明自己可以克服先天的障碍而得到成功。�

凡是他能克服的缺点他便克服,不能克服的他便加以利用。通过演讲,他学会了如何利用一种假声,掩饰他那无人不知的暴牙,以及他的打桩工人的姿态。虽然他的演讲中并不具有任何惊人之处,但他不因自己的声音和姿态而遭失败。他没有洪亮的声音或是威重的姿态,他也不像有些人那样具有惊人的辞令,然而在当时,他却是最有力量的演说家之一。�

由于罗斯福没有在缺陷面前退缩和消沉,而是充分、全面地认识自己,在意识到自我缺陷的同时,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在顽强之中抗争。不因缺憾而气馁,甚至将它加以利用,变为资本,变为扶梯而登上名誉巅峰。在晚年,已经很少人知道他曾有严重的缺憾

宋濂小时侯 喜欢读书,但是家里很穷。也没钱买书,只好向人家借,每次借书,他都讲好期限,按时还书,从不违约,人们都乐意把书借给他。

一次,他借到一本书,越读越爱不释手,便决定把它抄下来。可是还书的期限快到了。他只好连夜抄书。时值隆冬腊月,滴水成冰。他母亲说:“孩子,都半夜了,这么寒冷,天亮再抄吧。人家又不是等这书看。”宋濂说:“不管人家等不等这本看,到期限就要还,这是个信用问题,也是尊重别人的表现。如果说话做事不讲信用,失信于人,怎么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又一次,宋濂要去远方向一位著名者请教,并约好见面日期,谁知出发那天下起鹅毛雪。当宋濂挑起行李准备上路时,母亲惊讶地说:“这样的天气怎能出远门呀?再说,老师那里早已大雪封山了。你这一件旧棉袄,也抵御不住深山的严寒啊!”宋濂说:“娘,今不出发就会误会了拜师的日子,这就失约了;失约,就是对老师不尊重啊。风雪再大,我都得上路。”

当宋濂到达老师家里时,老师感到地称赞说道:“年轻人,守信好学,将来必有出息!”

俄罗斯总统普京小时候非常聪明,他品学兼优,常常产生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

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作文题:《我的理想》。同学们写出自己的理想:有想当科学家的、有想当作家的、有想当工程师的、有想当农艺师的、有想当教师的、有想当军人的、有想当工人的——而小普京的脑海里,却有自己不同寻常的独特思考。

课余时间,小普京非常喜欢读《盾与剑》杂志,对里面描写的“克格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杂志上他知道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克格勃”准确地截取了敌人的情报,使苏军取得了一次次巨大的胜利……他想:“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教育我要做一个对国家和人民有所贡献的人。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和人民。而我应该怎样去报效祖国和人民呢?做一名出色的间谍(dié),用我的牺牲去换取祖国和人民的胜利,这不是非常有意义的吗?”

于是,他在作文本上写道:“……我的理想是做一名间谍,尽管全世界的人们对这个名字都不会有任何好感,但是从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出发,我觉得间谍所做的贡献是十分巨大的……”在这篇作文中,普京还列举了一个苏联名间谍的英雄事迹,论述了在苏美对峙(zhì)的冷战时期间谍的重要作用。当教师打开普京的作文本时,不禁又惊又喜,连声赞叹他“年纪不大,志气不凡”。

后来,在一次参观“克格勃”大楼之后,普京走进了“克格勃”列宁格勒局的接待室。一位工作人员听了他的要求后,对他说:“你的想法很好。但是,我们不接受主动来求职的人,只接受服过兵役或者大学毕业的人。”

1970年,18岁的普京中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列宁格勒国立大学法律系国际专业。1975年,他大学一毕业就从事对外情报和国外反间谍工作,实现了自己“做一名间谍”的理想。

英国著名科学家焦耳从小就很喜爱物理学,他常常自己动手做一些关于电、热之类的实验。

有一年放假,焦耳和哥哥一起到郊外旅游。聪明好学的焦耳就是在玩耍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做他的物理实验。

他找了一匹瘸腿的马,由他哥哥牵着,自己悄悄躲在后面,用伏达电池将电流通到马身上,想试 一试动物在受到电流刺激后的反应。结果,他想看到的反应出现了,马收到电击后狂跳起来,差一点把哥哥踢伤。

尽管已经出现了危险,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爱做实验的小焦耳的情绪。他和哥哥又划着船来到群山环绕的湖上,焦耳想在这里试一试回声有多大。他们在火枪里塞满了火药,然后扣动扳机。谁知“砰”的一声,从枪口里喷出一条长长的火苗,烧光了焦耳的眉毛,还险些把哥哥吓得掉进湖里。

这时,天空浓云密布,电闪雷鸣,刚想上岸躲雨的焦耳发现,每次闪电过后好一会儿才能听见轰隆的雷声,这是怎么回事?

焦耳顾不得躲雨,拉着哥哥爬上一个山头,用怀表认真记录下去每次闪电到雷鸣之间相隔的时间。

开学后焦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做的实验都告诉了老师,并向老师请教。

老师望着勤学好问的焦耳笑了,耐心地为他讲解:“光和声的传播速度是不一样的,光速快而声速慢,所以人们总是想见闪电再听到雷声,而实际上闪电雷鸣是同时发生的。”

焦耳听了恍然大悟。从此,他对学习科学知识更加入迷。通过不断地学习和认真地观察计算,他终于发现了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定律,成为一名出色的科学家。

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年),英国家、化学家。1791年9月22日生于伦敦。父亲是铁匠,母亲识字不多,法拉第从小生长在贫苦的家庭中,不可能受到较多的教育。9岁时,父亲去世了。法拉第不得不去文具店当学徒。1805年到书店当图书装订工,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到各类书籍。每当他接触到有趣的书籍时就贪婪地读起来,尤其是百科全书和有关电的书本,简直使他着了迷。繁重的体力劳动,无知和贫穷,都没有能阻挡法拉第向科学进军。

有一次,法拉第去听著名科学家戴维的讲座,他认真地记笔记,并把它装成精美的书册。然后把这本笔记本和一封毛遂自荐的信于1812年圣诞节前夕,一起寄给戴维。在戴维的介绍下,法拉第终于进入皇家学院实验室并当了他的助手。

法拉第在实验室工作半年后,随戴维去欧洲旅行。对法拉第来说,这次旅行相当于上了“社会大学”,他结识了许多科学家,如盖·吕萨克、安培等,还学到许多科学知识,大开眼界。法拉第回国后,发挥出惊人的才干,不断取得成果。

1821年他任皇家学院实验室总监。1824年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1825年接替戴维任实验室主任。1846年法拉第荣获伦福德奖章和皇家勋章。

1831年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这在物理学上起了重大的作用。1834年他研究电流通过溶液时产生的化学变化,提出了法拉第电解定律。

法拉第不计较名誉地位,更不计较钱财。他拒绝了制造商的高价聘请,谢绝了大家提名他为皇家学会会长和维多利亚女皇准备授与他的爵位,终身在皇家学院实验室工作,甘愿当个平民迈克尔·法拉第。

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自己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候,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奋好学,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没钱买纸、笔,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晚上,他在小油类下常读书读到深夜。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什么活儿都干,打过短工,当过水手、店员、乡村邮递员、土地测量员,还干过伐木、劈木头的重力气活儿。不管干什么,他都非常认真负责,诚实而且守信用。

他十几岁时当过村了里杂货店的店员。有一次,一个顾客多付了几分钱,他为了退这几分钱跑了十几里路。还有一次,他发现少给了顾客二两茶叶,就跑了几里路把茶叶送到那人家中。他诚实、好学、谦虚,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

1834年,25岁的林肯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

当律师以后,由于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当地很有声望。很多人都来找他帮着打官司。但是他为了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是正义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付给他劳务费,但是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你帮我讨回公道。”林肯就会免费为他辩护。

一次,一个很有钱的人请林肯为他辩护。林肯听了那个客户的陈述,发现那个人是在诬陷好人,于是就说:“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辩护,因为您的行为是非正义的。”

那个人说:“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请您帮我打这场不正义的官司,只要我胜诉,您要多少酬劳都可以。”

林肯严肃地说:“只要使用一点点法庭辩护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胜诉,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所以,请您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您效劳。”

那个人听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

来时行李去时装,午夜青天一炷香.出自哪里

近一个月来眼疾加重,正在治疗,故而疏于上网,与众博友鲜有交流,敬请原谅!

今选三首明时趣诗贴上,打个快拳,填补一下博客空白吧。

(一)夜半不敢长伸腿

明太祖朱元璋幼时孤贫,曾给人牧牛,还入皇觉寺当小和尚,奉命托钵云游化缘。他有诗一首记当年情景:

天为罗帐地为毯,日月星辰伴我眠。

夜半不敢长伸腿,惟恐江山一脚穿。

(二)不将山水带还乡

明代刘应麟(字芝阳),江西鄱阳人。在江苏巡抚任上告老还乡。他为官清廉,严于律己,关心百姓疾苦,临走时,在巡抚衙门墙上写了一首诗:

来时行李去时装,午夜青天一炷香。

描得海图留幕府,不将山水带还乡。

诗的大意是我来时带得什么,走时也只带走什么。这事是有天可以作证的。我连画的海图都留下,连“山水”也不带。由此可见,刘应麟是多么难得的清廉啊!

(三)老了文章不值钱

相传明代刘伯温有辞职自遣诗一首:

买个黄牛学种田,结间茅屋傍林泉。

因思老去无多日,且向山中过几年。

为吏为官皆是梦,能诗能酒总神仙。

世间百事都增价,老了文章不值钱。

行李香是谁发明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行李香是谁发明的作品、行李香是谁发明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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