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是谁发明的(low技术最早是用于什么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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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迪生的一生和他的发明,要简洁,用西班牙语或英语书写,120词左右.

爱迪生(1847.2.11~1931.10.18):美国人,著名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家境贫寒,只读了3个月的书就失学了。但他勤于自学,善于思考,对科学实验如痴如醉。他一生中有近2000项发明,其中最著名的有留声机、电灯、电影摄影机、碱性蓄电池等。1879年10月21日,他在新泽西州门罗公园实验室用碳化的卷绕棉线作为灯丝。成功地制作出世界上第一个电灯泡。他花了近3天时间把灯丝装进真空玻璃泡,通上电源,发出相当于10盏煤气灯的温柔光芒,它延续了约45个小时。他试验过从世界各地找来的1600种耐热材料、6000种植物纤维。他确定以碳化竹丝做灯丝。这种灯丝能连续照明1200小时。1908年,爱迪生电气公司职员威廉·克里奇又发明了钨丝灯丝,最终使灯丝经久耐用。尽管小时候只上了几个月的学,被辱骂为“蠢钝糊涂”的“低能儿”,退学了。他眼泪汪汪地回到家,要妈妈教他读书,并下决心:长大了,要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爱迪生在家里喜欢捣鼓一些奇奇怪怪的小试验,有时免不了要闹点笑话,出点小乱子。父亲就不许他再搞小实铅穗腊验,爱迪生急得直说,说:“不要我做实验,怎么能研究学问?怎么能做出一番事业来呢?”爸爸、妈妈听了他的话,感动得只好收回“禁令”。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除了在留声机、电灯、电话、电报、电影等方面的发槐滑明和贡献以外,在矿业、建筑业、化工等领域也有不少著名的创造和真知灼见,成为著名的发明家,被誉为“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共有约两千项创造发明,族轿为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据说智商为160。Edison (1847.2.11 ~ 1931.10.18): Americans, the famous "King of the invention." Edison's family was poor, read the book 3 months in the school. However, he diligent self-learning, good at thinking of the scientific experiments mesmerizing. Of his life nearly 2000 inventions, which are the most famous phonograph, electric light, film camera, alkaline batteries and so on. October 21, 1879, in his Menlo Park, New Jersey, laboratories carbonized cotton thread as a filament winding. Succeeded in making the world's first light bulb. He spent nearly three days time to put into a vacuum glass bulb filament, pass on the power to issue the equivalent of 10 gas lamps of the gentle light, which lasted about 45 hours. His trial recruited 1,600 collected from around the world, is heat-stable materials, 6000 kinds of plant fiber. He has identified with carbonized bamboo filament to do. This filament can be 1200 hours continuous illumination. In 1908, Edison Electric Company employees 威廉克里奇 also invented a tungsten wire, the end, the filament durable. Although the child only on a few months of school, was verbally abused as "slow on the uptake confused" and "low-energy child," dropped out. He tearfully home to his mother taught him reading, and resolve to: grow up, to make a career in the world. Edison Daogu at home like some weird little experiment to trouble spots and sometimes even a joke out of such a small disturbance. Father allowed him to engage in small experiments, Edison anxious say so, saying: "Do not test me, how can we study learning? How can they make a career?" The father, mother listened to his words, moved to had to be withdrawn "ban." Through unremitting efforts, he made the phonograph, electric light, telephone, telegraph, movies, etc. outside of the invention and contribution, in the mining, construction, chemical industry, there are many well-known creativity and insights into the famous inventors, known as the "king of the invention." Edison's lifetime total of about 2000 for invention, for the human civilization and progress made tremendous contributions. Said IQ is 160.

电灯是谁发明的。

电灯(Electric lamp),准确技术名称为白炽灯(Incandescent light bulb)。人工光源之一般通称.它是电流把灯丝加热到白炽状态而用来发光的灯。电灯泡外壳用玻璃制成,把灯丝保持在胡茄胡真空,或低压的惰性气体之下,作用是防止灯丝在高温之下氧化。它只有7~8%的电能变成可见光,90%以上的电能转化成了热,白炽灯的发光效率很低,然而,它却是电灯世界的开路先锋。现代的白炽灯一般寿命为1000小时左右。电灯是根据电产生热的原理制成的。现在的灯泡一般都选用钨丝做灯丝。

【电灯的发明】

  在电灯问世以前,人们普遍使用的照明工具是煤油灯或煤气灯。这种灯因燃烧煤油或煤气,因此,有浓烈的黑烟和刺鼻的臭味,裤拦并且要经常添加燃料,擦洗灯罩,因而很不方便。更严重的是,这种灯很容易引起火灾,酿成大祸。多少年来,很多科学家想尽办法,想发明一种既安全又方便的电灯。

灯是人类征服黑夜的一大发明。真正发明电灯使之大放光明的是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他是铁纳凯路工人的孩子,小学未读完就辍学,在火车上卖报度日。爱迪生是一个异常勤奋的人,喜欢做各种实验,制作出许多巧妙机械。他对电器特别感兴趣,自从法拉第发明电机后,爱迪生就决心制造电灯,为人类带来光明。

爱迪生在认真总结了前人制造电灯的失败经验后,制定了详细的试验计划,分别在两方面进行试验:一是分类试验1600多种不同耐热的材料;二是改进抽空设备,使灯泡有高真空度。他还对新型发电机和电路分路系统等进行了研究。

19世纪初,英国一位化学家用2000节电池和两根炭棒,制成世界上第一盏弧光灯。但这种光线太强,只能安装在街道或广场上,普通家庭无法使用。无数科学家为此绞尽脑汁,想制造一种价廉物美、经久耐用的家用电灯。

1879年10月21日,一位美国发明家通过长期的反复试验,终于点燃了世界上第一盏有实用价值的电灯。从此,这位发明家的名字,就象他发明的电灯一样,走入了千家万户。他,就是被后人赞誉为“发明大王”的爱迪生。

1847年2月11日,爱迪生诞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米兰镇。他一生只在学校里念过三个月的书,但他勤奋好学,勤于思考,其发明创造了电灯、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等1000多种成果,为人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爱迪生12岁时,便沉迷于科学实验之中,经过自己孜孜不倦地自学和实验,16岁那年,便发明了每小时拍发一个信号的自动电报机。后来,又接连发明了自动数票机,第一架实用打字机、二重与四重电报机,自动电话机和留声机等。有了这些发明成果的爱迪生并不满足,1878年9月,爱迪生决定向电力照明这个堡垒发起进攻。他翻阅了大量的有关电力照明的书籍,决心制造出价钱便宜,经久耐用,而且安全方便的电灯。

他从白热灯着手试验。把一小截耐热的东西装在玻璃泡里,当电流把它烧到白热化的程度时,便由热而发光。他首先想到炭,于是就把一小截炭丝装进玻璃泡里,刚一通电可马上就断裂了。

“这是什么原因呢?”爱迪生拿起断成两段的炭丝,再看看玻璃泡,过了许久,才忽然想起,“噢,也许因为这里面有空气,空气中的氧又帮助炭丝燃烧,致使它马上断掉!”于是他用自己手制的抽气机,尽可能地把玻璃泡里的空气抽掉。一通电,果然没有马上熄掉。但8分钟后,灯还是灭了。

可不管怎么说,爱迪生终于发现:真空状态对白热灯非常重要,关键是炭丝,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

那么应选择什么样的耐热材料好呢?

爱迪生左思右想,熔点最高,耐热性较强要算白金啦!于是,爱迪生和他的助手们,用白金试了好几次,可这种熔点较高的白金,虽然使电灯发光时间延长了好多,但不时要自动熄掉再自动发光,仍然很不理想。

爱迪生并不气馁,继续着自己的试验工作。他先后试用了钡、钛、锢等各种稀有金属,效果都不很理想。

过了一段时间,爱迪生对前边的实验工作做了一个总结,把自己所能想到的各种耐热材料全部写下来,总共有1600种之多。

接下来,他与助手们将这1600种耐热材料分门别类地开始试验,可试来试去,还是采用白金最为合适。由于改进了抽气方法,使玻璃泡内的真空程度更高,灯的寿命已延长到2个小时。但这种由白金为材料做成的灯,价格太昂贵了,谁愿意化这么多钱去买只能用2个小时的电灯呢?

实验工作陷入了低谷,爱迪生非常苦恼,一个寒冷的冬天,爱迪生在炉火旁闲坐,看着炽烈的炭火,口中不禁自言自语道:“炭炭……”

可用木炭做的炭条已经试过,该怎么办呢?爱迪生感到浑身燥热,顺手把脖子上的围巾扯下,看到这用棉纱织成的围脖,爱迪生脑海突然萌发了一个念头:

对!棉纱的纤维比木材的好,能不能用这种材料?

他急忙从围巾上扯下一根棉纱,在炉火上烤了好长时间,棉纱变成了焦焦的炭。他小心地把这根炭丝装进玻璃泡里,一试验,效果果然很好。

爱迪生非常高兴,紧接又制造很多棉纱做成的炭丝,连续进行了多次试验。灯泡的寿命一下子延长13个小时,后来又达到45小时。

这个消息一传开,轰动了整个世界。使英国伦敦的煤气股票价格狂跌,煤气行也出现一片混乱。人们预感到,点燃煤气灯即将成为历史,未来将是电光的时代。

大家纷纷向爱迪生祝贺,可爱迪生却无丝毫高兴的样子,摇头说道:“不行,还得找其它材料!”

“怎么,亮了45个小时还不行?”助手吃惊地问道。“不行!我希望它能亮1000个小时,最好是16000个小时!”爱迪生答道。

大家知道,亮1000多个小时固然很好,可去找什么材料合适呢?

爱迪生这时心中已有数。他根据棉纱的性质,决定从植物纤维这方面去寻找新的材料。

于是,马拉松式的试验又开始了。凡是植物方面的材料,只要能找到,爱迪生都做了试验,甚至连马的鬃,人的头发和胡子都拿来当灯丝试验。最后,爱迪生选择竹这种植物。他在试验之前,先取出一片竹子,用显微镜一看,高兴得跳了起来。于是,把炭化后的竹丝装进玻璃泡,通上电后,这种竹丝灯泡竟连续不断地亮了1200个小时!

这下,爱迪生终于松了口气,助手们纷纷向他祝贺,可他又认真地说道:“世界各地有很多竹子,其结构不尽相同,我们应认真挑选一下!”

助手深为爱迪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所感动,纷纷自告奋勇到各地去考察。经过比较,在日本出产的一种竹子最为合适,便大量从日本进口这种竹子。与此同时,爱迪生又开设电厂,架设电线。过了不久,美国人民便用上这种价廉物美,经久耐用的竹丝灯泡。

竹丝灯用了好多年。直到1906年,爱迪生又改用钨丝来做,使灯泡的质量又得到提高,一直沿用到今天。

当人们点亮电灯时,每每会想到这位伟大的发明家,是他,给黑暗带来无穷无尽的光明。1979年,美国花费了几百万美元,举行长达一年之久的纪念活动,来纪念爱迪生发明电灯一百周年。

发明争议

一般认为电灯是由美国人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的。但是,另一美国人亨利·戈培尔比爱迪生早数十年已发明了使用相同原理和物料、而且可靠的电灯泡,而在爱迪生之前很多其它人亦对电灯的发明作出了不少贡献。1801年,英国一名化学家戴维将铂丝通电发光。他在1810年亦发明了电烛,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照明。1854年亨利·戈培尔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他的发明今天看来是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他当时试验的灯泡已可维持400小时,但是并没有及时申请设计专利。

1850年,英国人约瑟夫·威尔森·斯旺(Joseph Wilson Swan)开始研究电灯。1878年,他以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得到英国的专利,并开始在英国建立公司,在各家庭安装电灯。

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他们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氦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是他们无足够财力继发展这发明,于是在1875年把专利卖给爱迪生。

爱迪生购下专利后,尝试改良使用的灯丝。1879年他改以碳丝造灯泡,成功维持13个小时。到了1880年,他造出的炭化竹丝灯泡曾成功在实验室维持1200小时。但是在英国,斯旺控告爱迪生侵犯专利,并且获得胜诉。爱迪生在英国的电灯公司被迫让斯旺加入为合伙人。但后来斯旺把他的权益及专利都卖给了爱迪生。在美国,爱迪生的专利亦被挑战。美国专利局曾判决他的发明已有前科,属于无效。最后经过多年的官司,爱迪生才取得碳丝白炽灯的专利权。

中国第一盏电灯

1882 年7月26日下午7时,上海的一台发电机开始转动起来,点亮了15盏电灯。这是上海文明史上的重要时刻,也是中国电灯历史的新纪元。从此以后,中国的大地上亮起了电灯。

【白炽灯的工作原理】

白炽灯是将电能转化为光能,以提供照明的设备,其工作原理是:电流通过灯丝(钨丝,熔点达3000多摄氏度)时产生热量,螺旋状的灯丝不断将热量聚集,使得灯丝的温度达2000摄氏度以上,灯丝在处于白炽状态时,就象烧红了的铁能发光一样而发出光来。灯丝的温度越高,发出的光就越亮。故称之为白炽灯。

从能量的转换角度看,白炽灯发光时,大量的电能将转化为热能,只有极少一部分可以转化为有用的光能。

白炽灯发出的光是全色光,但各种色光的成份比例是由发光物质(钨)以及温度决定的。比例不平衡就导致了光的颜色的偏色,所以在白炽灯下物体的颜色不够真实。(即显色性不高)

白炽灯用久了会发黑的原因

在白炽灯内发亮的是钨丝,钨丝可以在很高的温度下保持稳定而不会融化,而是直接升华成气体,等关灯后,温度下降,钨气又重新凝华成固体覆在了灯泡内壁上,因为钨是黑色固体,所以白炽灯用久了以后,钨在灯内壁反复累集,灯泡就会变黑了。

白炽灯是有寿命的,一般发黑后,寿命也就不长了,黑色的灯泡会影响照明质量,而且也不美观,所以用时间太长发黑的灯泡不如尽快换掉,尤其是显眼位置,需要良好照明的地方要尽早的换,以免灯泡突然坏掉而没有备用灯泡,影响的正常的照明和生活,造成各种不便。

白炽灯的寿命跟灯丝的温度有关,因为温度越高,灯丝就越容易升华(钨直接变成钨气),当钨丝升华到比较细瘦时,通电后就很容易烧断,从而结束了灯的寿命。所以,白炽灯的功率(瓦数)越大,寿命就越短。

【效能比较】

大部分白炽灯会把消耗能量中的90%转化成无用的热能,只少于10%的能量会成为光。相比之下,萤光灯(Fluorescent lamp,亦称光管) 的效率高很多,接近40%,所产生的热只是相同亮度的白炽灯的六分一。故此很多地方,特别是夏天需要空气调节的商场、大楼都会使用萤光灯照明以节省电力。小型的萤光灯(节能灯泡)把萤光灯及启动电子结合,使用标准电灯泡的接口,用以替代普通白炽灯泡。例如一个26瓦的节能灯泡,发出的亮度为11瓦,热量为15瓦。发出相同亮度11瓦的白炽灯泡耗电多四倍,达100瓦;放出热量多六倍,达90瓦。

很多家居内的电灯仍然是以普通白炽灯为主。卤素灯泡近年亦变得较为流行,特别是光源需要集中的情况,例如家居的射灯,汽车车头灯,经常会使用卤素灯泡。良好的卤素灯泡可以达到15%的效率。例如一个60瓦的卤素灯泡,亮度可等同一个100瓦的普通灯泡。但是卤素灯泡体积细小,运作时温度非常高。在家居应用时需要特别防护,防止引起火灾。

照明电光源一般分为白炽灯、气体放电灯和其他电光源三大类,在绿色照明工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光源。

1.白炽灯(Incandescent lamp)

1.普通白炽灯即一般常用的白炽灯泡

特点:显色性好(Ra=100)、开灯即亮、可连续调光、结构简单、价格低廉,但寿命短、光效低。用途:居室、客厅、大堂、客房、商店、餐厅、走道、会议室、庭院。

运用方式:台灯、顶灯、壁灯、床头灯、走廊灯。

2.卤钨灯(tungsten halogen lamp)

填充气体内含有部分卤族元素或卤化物的充气白炽灯。具有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全部特点,光效和寿命比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一倍以上,且体积小。

用途:会议室、展览展示厅、客厅、商业照明、影视舞台、仪器仪表、汽车、飞机以及其它特殊照明。二、气体放电灯(discharge lamp) 1.低气压放电灯( low pressure (vapor) discharge lamp) (1)荧光灯(fluorescent lamp)

3.荧光灯俗称日光灯

特点:光效高、寿命长、光色好。

荧光灯有直管型、环型、紧凑型等,是应用范围十分广泛的节能照明光源。

用直管型荧光灯取代白炽灯,节电70~90%,寿命长5~10倍;

对直管型荧光灯进行升级换代,节电15~50%;

用紧凑型荧光灯取代白炽灯,节电70~80%,寿命长5~10倍;(2)低压钠灯(low pressure sodium (vapor) lamp)

特点:发光效率特高、寿命长、光通维持率高、透雾性强,但显色性差。

用途:隧道、港口、码头、矿场等照明。

4.高强度气体放电灯(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lamp-HID)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有:荧光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

(1)荧光高压汞灯

特点:寿命长、成本相对较低。

用途:道路照明、室内外工业照明、商业照明。

(2)高压钠灯

特点:寿命长、光效高、透雾性强。

用途:道路照明、泛光照明、广场照明、工业照明等。

(3)金属卤化物灯

特点:寿命长、光效高、显色性好。

用途:工业照明、城市亮化工程照明、商业照明、体育场馆照明以及道路照明等。

(4)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特点:性能优于一般金卤灯。

用途:商场、橱窗、重点展示及商业街道照明。

5。高频无极灯(electrodeless lamp)

特点:超长寿命(40000~80000小时)、无电极、瞬间启动和再启动、无频闪、显色性好。

用途:公共建筑、商店、隧道、步行街、高杆路灯、保安和安全照明及其他室外照明。

6.卤素灯泡

卤素灯泡(Halogen lamp),亦称钨卤灯泡,是白炽灯的一种。原理是在灯泡内注入碘或溴等卤素气体。在高温下,蒸发的钨丝与卤素进行化学作用,蒸发的钨会重新凝固在钨丝 上,形成平衡的循环,避免钨丝过早断裂。因此卤素灯泡比白炽灯更长寿。此外,卤素灯泡亦能以比一般白炽灯更高的温度运作,它们的亮度及效率亦更高。不过在 这温度下,普通玻璃可能会软化。因此卤素灯泡需要采用熔点更高的石英玻璃。而由于石英玻璃不能阻隔紫外线,故此卤素灯泡通常都而需要另外使用紫外线滤镜。卤素灯泡上的水晶玻璃如果有油,会造成玻璃上温度不一,减低灯泡的寿命。因此换卤素灯泡时要避免人手触及灯泡的玻璃。

【无绳电灯】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研究人员2007年6月10日进行了“无绳灯泡”的实验。由索尔贾希克领导的研究小组利用两个铜丝线圈充当共振器,一个线圈与电源相连,作为发射器;另一个与台灯相连,充当接收器。结果,他们成功地把一盏距发射器2.13米开外的60瓦电灯点亮。而且试验显示“无线电能传输”技术对人类无害,因为电磁场只对能与之产生共振的物品有影响。

【电灯的种类及用途】

【LED灯】

LED的结构及发光原理

50年前人们已经了解半导体材料可产生光线的基本知识,第一个商用二极管产生于1960年。LED是英文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的缩写,它的基本结构是一块电致发光的半导体材料,置于一个有引线的架子上,然后四周用环氧树脂密封,起到保护内部芯线的作用,所以LED的抗震性能好。

LED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发光二极管的核心部分是由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组成的晶片,在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之间有一个过渡层,称为p-n结。在某些半导体材料的PN结中,注入的少数载流子与多数载流子复合时会把多余的能量以光的形式释放出来,从而把电能直接转换为光能。PN结加反向电压,少数载流子难以注入,故不发光。这种利用注入式电致发光原理制作的二极管叫发光二极管,通称LED。 当它处于正向工作状态时(即两端加上正向电压),电流从LED阳极流向阴极时,半导体晶体就发出从紫外到红外不同颜色的光线,光的强弱与电流有关。

LED光源的特点

1. 电压:LED使用低压电源,供电电压在6-24V之间,根据产品不同而异,所以它是一个比使用高压电源更安全的电源,特别适用于公共场所。

2. 效能:消耗能量较同光效的白炽灯减少80%

3. 适用性:很小,每个单元LED小片是3-5mm的正方形,所以可以制备成各种形状的器件,并且适合于易变的环境

4. 稳定性:10万小时,光衰为初始的50%

5. 响应时间:其白炽灯的响应时间为毫秒级,LED灯的响应时间为纳秒级

6. 对环境污染:无有害金属汞

7. 颜色:改变电流可以变色,发光二极管方便地通过化学修饰方法,调整材料的能带结构和带隙,实现红黄绿兰橙多色发光。如小电流时为红色的LED,随着电流的增加,可以依次变为橙色,黄色,最后为绿色

8. 价格:LED的价格比较昂贵,较之于白炽灯,几只LED的价格就可以与一只白炽灯的价格相当,而通常每组信号灯需由上300~500只二极管构成。

空气炸锅发明 空气炸锅的来历一览

1、由一名荷兰工程师 Fred van der Weij 发明。早些年Fred 因不满意通过电视购物买的「零脂肪」油炸锅,触发了其亲自纤让发明一种「更好」的炸锅的欲望。

2、早在1990年代,美国德州的QNC公司就推出了Quik n Crispy Greaseless Fryer(无油脂炸锅),是一种商用空气炸锅。

2007年法国嫌竖兆特福(Tefal)推出了一款叫 Actifry 的低脂炸锅(low-fat fryer),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台家用的空芹租气炸锅。只是推广时没有主打「hot air」,而强调台式对流烤箱、使用更少的油、制作时有浆搅拌等特性。

3、2010年,飞利浦公司在德国柏林举办的IFA(国际消费电子展)推出了空气炸锅( Philips Airfryer)。不同于 Tefal 的Actifry,Philips Airfryer的外形呈蛋型,使用专利技术 Rapid Air Technology (高速空气循环技术),炸出来的薯条比传统油炸锅减少80%的脂肪含量。

英文是谁发明的

英文的历史要追溯到公元5世纪,当时的三个日尔曼部落,Angles, Saxons和 Jutes这些部落,从现在被叫做Denmark(丹麦)和 northern Germany(德国谨亏启北部)的地方横跨北海,抵达不列颠诸岛,而当时的不列颠本地居民, 说的是一种叫Celtic的语言,但是很快祥如就被取而代之了,在空粗当时的情况下,大多数讲Celtic这种语言的人被迫转移到Wales, Cornwall和 Scotland等地去了,后来其中一部分人移民到了现法国的Brittany海岸,(那里他们的后人至今还在讲Celtic语言).Angles这个名字来源于Engle,他们自身的起源,而他们的语言被称为Englisc,这就是英文最早的雏形. 今天的英文其实是经历了low German, Anglo_Saxon(天主教拉丁语),old English(古丹麦语,古挪威语), Middle English(诺曼底法语),Modern English(包括拉丁语和希腊语,还有其他外来语言等) 这样一个过程,才转变成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英文,有关其中的细节非常的多,没办法一一写下来,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英文作为当今世界第一大语言,是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与多种语言的混合和转变,不是单由某部分人,某个种族发明的.

英语是发明的???

分类: 教育/科学 外语学习

问题描述:

求救,SOS,这是小生处次出题,请大哥大姐帮忙解决,奖金10。

解析:

简单答就是安格鲁撒克逊人发明的。

英语,即英国的语言,英国的普通话为声调诡秘的伦敦音.

英语是目前全世界最为通用的语言,原因来自老肢于英国当时的强大,可想而知,如果中国在近三个世纪都保持世界霸主地位的话,世界最为重要的通用语言将为汉语.

目前本土语言是英语系的有英国,英属各国,英国殖民地,美国等,甚至印度,新加坡这样的亚洲国家也将英语做为官方语言,当然这与当时英国的殖民主义有关,也可见英语应用的广泛程度遍布世界各个角落.

英语在下列国家和地区是第一语言:澳大利亚、巴哈马、爱尔兰、巴巴多斯、百慕大、圭亚那、牙买加、新西兰、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国和美国。

英语在下列国家和地区中是主要的语言,这些国家包括巴西(连同葡萄牙语)、加拿大(连同法语)、多米尼克、圣路西亚和圣文森及格瑞那丁(连同法语)、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爱尔兰共和国(连同爱尔兰语)、利比里亚(连同非洲语言)、新加坡和南非(连同南非荷兰语和其它非洲语言)。

英语是下列国家和地区的官方语言,但不是本地语言:斐济、加纳、冈比亚、香港、印度、基里巴斯、莱索托、肯尼亚、纳米比亚、尼日利亚、马耳他、马绍尔群岛、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所罗门群岛、萨摩亚群岛、塞拉利昂、斯威士兰、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另外,英语在欧洲及日本是最普遍作为外语来学习的语言(32.6%),接着是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

英语来源:

英语(English)属于印欧语系中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由古代从欧洲大陆移民大不列颠岛的盎格鲁、撒克逊和朱特部落的日耳曼人所说的语言演变而来,并通过英国的殖民活动传播到世界各地。根据以英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计算,英语可能是世界上第三大或第四大语言(1999年统计为322,000,000人),但它是世界上最广泛的第二语言。上两个世纪英国和美国在文化、经济、军事、政治和科学上的领先地位使得英语成为一种国际语言。英语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

与英语最接近的无疑是弗里西语,这种语言现在仍然被在荷兰北部弗里斯兰省的大约50万人使用。一些人认为苏格兰语是与英语接近的一个独立语言,而一些人则认为它是英语的一个方言。苏格兰语传统上被认为是一种独立的语言(有人甚至认为Ebonics是一个独立的语言,但是这很有争议性)。除了弗橡昌里斯兰语外最接近英语的就是在荷兰东部和德国北部的低地撒克逊语。其它相关的语言包括荷兰语、南非荷兰语和德语。诺曼人于11世纪征服英国,带来大量法语词汇,极大地丰富了英语。

英语历史:

早期日耳曼人部落(弗里西族、盎格鲁族、撒克逊族与朱特族)移民到英格兰,英语就是从他们的语言中变化继承下来。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公元449年左右,不列颠群岛国王伏提庚(Vortigern)邀请“盎格鲁亲戚们梁含扒”来帮助他对抗皮克特人。作为回报,他赐予盎格鲁族东南部的领土。随后他又进一步寻求支援,撒克逊族、盎格鲁族与朱特族人纷纷前来。《编年史》记载,最终这些“移民”建立了七个王国:诺森伯利亚、麦西亚、东盎格利亚、肯特、埃塞克斯、苏塞克斯、威塞克斯。

日尔曼人入侵后,统治了当地的凯尔特语民族,本地语言主要于苏格兰、威尔士、康沃尔与爱尔兰存活了下来。这些入侵者的语言逐渐形成了“古英语”,与近代弗里西语极为相象。English(英格兰人、英语)、England(英格兰)和East Anglia(东盎格利亚)这三个词是分别从描绘盎格鲁族的词汇发展而来:Englisc、 Angelcynn、Englaland。

1066年诺曼征服后三百年内,英格兰的国王只讲法语。因此一大批法语词汇进入了古英语,古英语本身也失去了大部分曲折变化,进化为中古英语。1500年左右的元音大推移将中古英语变形为近代英语。古英语最著名的文学作品是《贝奥武夫》,中古英语则是《坎特伯雷故事集》。

近代英语在莎士比亚所处的时期开始繁荣,一些学者将之分为早期近代英语与后期近代英语,分界线为1800年左右。随着不列颠对全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占领和殖民,当地语言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英语的发展。

英语发展

现代英语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代英国英语 British English 1601年 英国莎士比亚,现代英语的奠基

第二代美国英语 American English 1831年 美国韦伯斯特,现代英语的规范

第三代国际英语 World English 1995年 中国新世界国际,现代英语的发展———— 世界现代英语发展史上第三个里程碑!

英语的“家谱”

英语是印欧 (1ndo-European)语系。印欧语系是世界上最大的语系,包括欧洲、美洲和亚洲的大部分语言。讲印欧诸种语言的总人数约有十八亿七千五百万,占世界总人口的一半左右。早在1786年,英国梵文(Sanskrit)学者威廉·琼斯爵士 (Sir William Jones) 就指出:欧洲、印度、波斯等地的大多数语言,包括古希腊语、古拉丁语及古印度语属于同一“家族”。

原始印欧人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居住在何方? 他们的语言究竞是什么样子的? 对这些问题,我们今天仍缺乏文献的考证。但是通过长时期的研究,语言学家们得出了探索性的结论他们发现: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语种都有表示“冬天”、“雪”和“寒冷”等意义的词,这说明原始印欧语最初是在气候比较冷的地一带使用的。另一方面,某些热带地区动植物名称的词,如“狮子”、“大象”、“稻米”、“竹”、“棕榈树”等,在原始印欧语中是不存在的;而印欧语系各语种中却都有表示“白杨”、“栎树”、“柳树”、“白桦”、“熊”、“狼”、“羊”、“鹰”、“蜜蜂”等动植物名称的相似词。通过这样的探索和研究,许多人认为,当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欧洲中东部曾居隹着一些游牧部落,他们饲养着象羊、狗、奶牛和马这样的家畜,会使用马和简陋的马车,并能够驰骋于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这些游牧部落就是原始印欧人,他们用于交际的语言就是原始印欧语。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2500年间,这些原始印欧人开始迁徒。有些向西移动,有些向东移动,而有些则向南移动,到达今天的南亚次大陆。这些部落的大迁徒导致印欧语系的逐步形成。古印度语与古代欧洲语言之所以非常相近,其历史根源即在于此。

印欧语系包括:(一)印度语族(Indic);(二).伊朗语族(Iranian);(三)斯拉夫语族(Slavic),(四)波罗的话族(Baltic),(五)日耳曼语族(Germanic),(六)拉丁语族(亦称罗曼语族[Romance]), (七)凯尔特语族(Celtic),(八)希腊语族;(九)阿尔巴尼亚语(Albanian),(十)亚美尼亚语族(Armenian), (十一)吐火罗语族(Tocharian;Tokharian)(十二)赫梯语族(Hittite)。日耳曼语族是一个比较大的语族。它又分为三个语支:(一)东日耳曼语支(EastGermanic)主要以现已绝迹的哥特语(Gothic)为代表;(二)北日耳曼语支(North Germanic),主要以古北欧语(Oid Norse)为代表,包括今日的挪威语(Norwegian)、冰岛语(Icelandic)、瑞典语和丹麦语等;(三)西日耳曼语支(West Germanic)包括低地德语(Low German) 今日的荷兰语(Dutch)、高地德语(High German)、英语、弗里西亚语(Frisian)佛兰芒语(Flemish)等。因此,我们说:英语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的西日耳曼语支

英语的形成

英国南面隔英吉利海峡(the English Channel)、多佛尔海峡(the Straits of Dover)与法国相望,东面和东南面隔北海(the North Sea)与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遥对。距 欧洲大陆最窄处的多佛尔海峡仅三十公里宽。英国的领土主要包括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东北部。大不列颠岛包括三个地区:英格兰占南部和中部,威尔士占西部山地半岛,苏格兰占北部;其中以英格兰最为重要。大不列颠岛是欧洲第一大岛,海岸非常曲折,长达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公里。英语就是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形成的。为了说明英语的起源,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英语形之前的英国史前史。文物考查已经证明,古代印欧游牧部落西移之前今天的不列颠诸岛上已居住着旧石器人(Paleolithic Man)。那时,不列颠诸岛和欧洲大陆是连成一片的,英国和法国之间还没有今天的英吉利海峡和多佛尔海峡,莱茵河(the Rhine)与泰晤士河(the Thames)之间尚由其支流相接、今天的英国仍属欧洲大陆的一部分。大约在距今九千年的时候;由于地壳的变迁,大不列颠诸岛从欧洲大陆分离出来。所以史前的旧石器人能够在不列颠定居下来并不足为怪。曾任过英国首相的温斯顿·邱召尔Sir Winston Churchill)(1874?/FONT1965)在其《说英语的民族史》(History of the English Speaking Peoples)一书中,曾这样描写居住在不列颠的旧石器人:很明显,那些赤身裸体或只披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或觅食于原始密林之中,或涉猎于沼泽、草滩至于他们所说的语言,尚无史料可查。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伊比利亚人(Iberians)从地中海地区来到不列颠岛定居。他们给不列颠带来了新石器(Neolithic)文化,同时征服了先前在那儿居住的旧石器人。大约从公元前500年开始,凯尔特人;(Celts)从欧洲大陆进犯并占领了不列颠诸岛。凯尔特人最初居住在今天德国南部地区,他们是欧洲最早学会制造和使用铁器和金制装饰品的民族;在征服不列颠之前,他们曾征服了今天的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地区;来到不列颠后,一部分凯尔特人在今天的爱尔兰和苏格兰定居下来,其余的一部分占领了今天的英格兰的南部和东部。每到一处,他们都对伊比利亚人进行残酷的杀戳。凯尔特人讲凯尔特语。今天居住在苏格兰北部和西部山地的盖尔人(Gaels)仍使用这种语言。在英语形成之前凯尔特语是在不列颠岛上所能发现的唯一具有史料依据的最早的格言。 公元前55年的夏天,罗马帝国的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在征服高卢(Gaul)之后来到不列颠。那时,他的目的未必是想征服不列颠,而是想警告凯尔特人不要支持那些居住在高占的、正受罗马人奴役的凯尔特同族人。恺撒大帝的这次‘不列颠之行’并没有给罗马帝国带来什么好处,相反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的威信。第二年,即公元前54年的夏天,恺撒大帝第二次亲临不列颠。这次,他在不列颠岛东南部站稳了脚跟,并与当地的凯尔特人发生了一些冲突。恺撒大帝虽然取胜,但并没有能使凯尔特人屈服。不久,他又回到了高卢;在以后的大约一百年间,罗马帝国并没有对不列颠构成很大的威胁。 英国历史上的真正的“罗马人的征服”(Roman Conquest)是在公元后43年开始的。当时罗马皇帝克罗迪斯(Claudius)率领四万人马,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征服了不列颠岛的中部和中南部随后,整个的英格兰被罗马牢牢控制了。,随着军事占领,罗马文化与风格习惯渗入不列颠。罗马人的服装、装饰品、陶器和玻璃器皿很快在不列颠得到推广;社会生活开始:“罗马化”这必然导致拉丁语在不列颠的传播。在以胜利者自居的罗马人看来,凯尔特人无疑是“低贱的”,凯尔特语自然不能登“大雅之堂”那时,在不列颠,官方用语、法律用语、商业用语等均是拉丁语;拉丁语成了上层凯尔特人的第二语言。这就是凯尔特语词汇为什么很少能幸存下来的历史原因。在今日英语中,只是在一些地名和河流名称方面还保留着凯尔特的词汇成分。例如the Thames ,the Cam,the Dee ,the Avon , the Esk , the Exe , the Stour , the Aire , the Derwent , the Ouse , the Severn , the Tees , the Trent , the Wye等,均是凯尔特人命名的河流。在Dunbe, Winchbe, Hole, Cumberland, Coombe 等地名中,也可看到凯尔特语cumb (=deep valley::深谷)一词的成分,在Torcross , Torquay,Torrington等地名中,尚保留着凯尔特语torr (=high rock or peak;高岩或山顶)一词的成分。英国著名城市多尔佛(Dover)、约克(York)的名称也源于凯尔特语。罗马人占领不列颠长达四百年,直到公元407年,罗马人才因罗马帝国内外交困不得不开始撤离不列颠。

大约在公元449年,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部族侵犯不列颠。他们是盎格鲁(Angles)、撒克逊人(Saxons)和朱特人(Jutes)他们乘船横渡北海,借罗马帝国衰落、自顾不暇之机‘一举侵入大不列颠诸岛。他们遭到凯尔特人的顽强抵抗,征服过程拖延了一个半世纪之久:到了公元六世纪末,大不列颠请岛上原先的居民凯尔特人几乎灭绝,幸存者或逃入山林.或沦为奴隶。这就是英国历史上发生的“日耳曼人征服”,亦称“条顿人征服”Teutonic Conquest)。这次外来入侵.对英语的形成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属古代日耳曼人。分市在北欧日德兰半岛、丹麦诸岛、德国西北沿海一带。在罗马帝国时期,他们往往统称为“蛮族部落”。他们从事畜牧和狩猎,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且很早就知道农耕。他们的土地是氏族的公有财产,农业经营带有原始的流动性质。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公社逐渐解体,出现了氏族贵族和军事首领。他们的财富和权势在频繁的掠夺中剧增。军事首领名义上是由民众大会推选产生的,实际上都出于同一家族。恩格斯曾把这种氏族部落的管理制度称作军事民主制;他这样写道:“其所以称为军事民主制,是因为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邻人的财富 *** 了各民族的贪欲。这些民族把获得财富看成是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他们是野蛮人。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上;观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 这些所谓的‘蛮族”,在摧毁当时罗马帝国的奴隶制,以及推动西欧封建制度的诞生过程中,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征服不列颠后,盎格鲁人主要占领了洪伯河(the Humber)以北地区;撒克逊人主要占领了泰晤士河以南地区;朱特人主要盘踞在英格兰东南端的肯特(Kent) 和南汉普郡(Southern Hampshire);以及位于英格兰之南、靠近今天的朴次茅斯(Port *** outh)的怀特岛(the Isle of Wight),形成许多小国。公元七世纪初,这些小园合并为七个王国:南部有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Wessex)、萨塞克斯(Sussex)和埃塞克斯(Essex);东北部和中部有盎格鲁人的梅尔西亚(Mercia)、诺森伯里亚(Northumbria),和东盎格里亚(East Anglia);东南部有朱特人的肯特(Kent)王国。各国竞相争雄,达两百年之久;在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the Anglo-Saxon Heptarchy)。这三个日耳曼部族虽然有各自的方言,但这些方言均属低地西日耳曼语(Low West Germanic)。有许多共同之处.因此三个部落在语言方面基本上是相通的。他们都使用一种叫做茹尼克(Runic)的文字。这种文字是古代日耳曼各民族通用的文字.它的字母主要由直线组成,以便于刻在木头或石块上,是一种由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发展起来的北欧碑文字。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逐渐形成统一的英吉利民族.他们各自使用的方言也逐渐溶合,出现了一种新的语言枣盎格鲁撒克逊语(Anglo-Saxon)。这就是古英语。它是在特定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中,经过一系列民族迁移与征服的过程所形成的。

那么English和England的名称是如何来的呢?原来,凯尔特人将征服他们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习惯地统称为Saxons(撒克逊人)。早期拉丁语学者仿照凯尔特人的习惯.也将这三个日耳曼部族称作Saxones.并将他们征服的不列颠称作Saxonia。到了公元七世纪. 由于用森伯利亚王国和梅尔西亚王国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影响剧增,而在这棿ň酉吕吹闹饕前桓衤橙耍栽缙诶⊙д哂殖S?/FONTAngli和Anglia指所有的三个部族和他们在不列颠所占有的地盘。随后,Angli和Anglia在拉丁语著作中分别代替了Saxones和Saxonia。到了公元700年所有的人都把当时通行在不列颠岛上的语言称作Englisc(盎格鲁人一直就是这样称呼其使用的语言的),三个入侵的日耳曼部族则统称为Angelcynn(=kin of the Angles即“盎格鲁人的家族”)到了公元1000年整个国家则被称作Englaland (=land of the Angles盎格鲁人的土地)。由于语言内部在发音和拼写方面发生了演变Englisc和Englaland才变成了今天的English和Eng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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