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是谁发明的(dsg谁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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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如何应对国外的反倾销?

I.政府层面

(1)充分利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构(Dis—pureSettlement Body,以—F简称DSB)。中国遭受反倾销之害,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长期游离于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合作组织WTO之外,对于已经发生的不公平的对华反倾销案无法通过WTO的DSB取得司法救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上文中可以看到,WTO反倾销规则在条约吵森让国之间逐渐统一了反倾销法,且对成员国国内反倾销法具有一定的制约。所以加入WTO之后,应积极、充分地利用DSB解决有关贸易争端。

WTO的DSB的前身是GATT的专家调查组。1995年,WTO取代GATT后设立贸易争端解决机构DSB。据WTO统计,从1995年1月至2000年5月,DSB已受理包括反倾销争议在内的案件194起。DSB的做法比GATT更为合理。由于DSB的7名成员是公认的经贸、法律方面的权威且与各国政府没有关系,因此其决议具有权威性。而且“全体—‘致否决”的方式提高了处理争议的速度和效率。

(2)切实改进政府的职能。由于WTO是以缔约方政府为主体,所以为切实保护我国企业少受不公正的反倾销诉讼之苦,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首先要不断深化企业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政府不干预包括外贸公司在内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其资源配置、产品价格和产量由市场供求规律调节,真正按市场规律办事,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提升我国国际形象,使越来越多的国家主动意识到我国确实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其次应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增强政府和企业的法制观念。通过各种媒体和方式普及WTO的基本知识,加强对出口企业落实“谁应诉、谁受益”的政策。通过政府驻国外的机构收集信息,建立进出口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组织引导行业协会的建立,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

(3)加强国家间协调。很多国家已经意识到反倾销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保护本国工业和贸易,也可能招致贸易战。EU和美国都具有这种矛盾的心态,这就为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进行协调提供了可能。通过与别国(地区)政府之间签定协议规定,在相互使用反倾销法时进行合作,积极寻求避免反倾销调查的各种手段和途径。首先,通过对外贸易政策和具体的措施来对别国的反倾销适用施加影响。中、日、美同属APEC成员国,在这个区域性组织内达成互不使用反倾销法应是我国努力的方向。其次,通过对外贸易政策和具体措施来对别国的反倾销适用施加影响,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如中韩关于韩国对华大蒜反倾销问题就是通过中国政府拟采取相应的报复手段而迫使韩国与中国协商解决。

2.企业层面

(1)积极应诉,争取主动。在我国出口商品中,有一些是自我压价造成的不利局面,但也有很多商品确实具有竞争力。然而,由于许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或无力承担应诉费用,主动放弃了应诉的权利。一方面导致了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造成了软弱可欺的印象。所以我国企业应积极运用各种正当手段应诉,既能维护经济利益,又能提升国际形象。 .

(2)应诉中慎重选择“替代国春简”。在现实条件下,中国大多数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企业不会被授予“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因此“替代国”标准不可避免。由于“替代国”标准具有不公平性、不可预见性和政治歧视性。“替代国”的选择极为关键。欧盟、美国常常选择经济水平高出我国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国家作为“升局替代国”。因此我国应诉企业应该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慎重选择与我国应诉产品最相似的国家作为候选“替代国”进行抗辩。对此,我国曾有成功的先例,如1990年欧共体对华猪鬃反倾销案中,猪鬃这一出口产品的主要原料是猪毛,在中国极其便宜,然而在被定为“替代国”的巴基斯坦由于宗教原因,猪毛为稀有物,因而“替代国”正常价值很高。欧共体因此对我国猪鬃征收69%的反倾销税。后经我国企业积极努力,提供大量证据进行抗辩,实现反败为胜。

(3)变“市场准入”为“投资准人”。鼓励具备技术、品牌和价格优势的产品加速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即实行“反规避"(anti—cirumvention),以避开进口国的反倾销。中国在许多方面已经拥有“局部技术变动理论”所阐述的技术优势。一些家用电器和机电产品完全可以在北美、欧盟实现“本地生产、本地销售”。海尔、长虹已在北美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值得其他企业学习效仿。

谈谈你对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认识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也是WTO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多边贸易机制的支柱,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颇具特色。 它具有统一性、效率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它具有自己的原则、机构和解决程序。

内容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DSU协议运用司法管辖和外交磋商相结合的平衡体制。DSU考虑到了1947年GATT充分磋商的做法,也考虑到了运用司法解决争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DSU鼓励各方通过外交途径的友好磋商解决争议。在适用司法手段解决争端时,也保证是在政治和外交的框架内进行。 DSU建立了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来负责监督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顺利运行,这是WTO的一个创新,可以说是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石。DSB由135个成员方参加,实际上与总理事会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它受总秘书处的领导。DSB的主席通常与总理事会的主席不是同一个人,DSB的主席采用轮值制,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每年轮流担任。该机构负责DSU和各有关协议关于争端解决规定的执行,它有权设立专家组,通过专家小组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报告,检查被裁决的国家用多长时间和何种方式执行裁决和建议,以及授权暂停适用协议下的减让和其他义务(即实施报复)。 应争端一方的请求,DSB可以成立专家组(Panel),对成员国的某一违法行为进行裁决,承担具体的任务,任务完成后即解散。专家组一般由3名或5名独立的人员组成。秘书处持有一份可担任专家组成员的名单,并负责任命专家组组成人员。专家组根据被授予的职权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专家组报告,交DSB会议批准。 DSB建立了常设的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这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常设上诉机构有7名成员,任期为4年,对某一案件由其中的3名进行审议。上诉机构有自己的工作人员,其秘书处在机构上不同于WTO秘书处。上诉机余困构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判例的和谐性,负责处理争端各方对专家组报告的上诉,但上诉仅限于专家组报告中有关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详述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调查结果和结论,而且上诉机构的报告一经DSB通过,争端各方就必须无条件接受。[1]

2原则

原则(The Dispute Settlement)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平等(equitable)、迅速(fast)、有效(effective)、双方接受(mutually acceptable)。这个原则是经全体WTO的成员同意,如果他们认为其他成员正在违反贸易规则,受到贸易侵害的成员将使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采取单边行动,这意味着所有WTO的成员将遵守议定的程序和尊重裁决,不管是受到贸易侵害的成员还是违反议定的成员。

在关贸总协定及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方面与法庭有一定的相似的地方,但最大的区别在于首先在引起贸搭做易争端的成员国之间进行磋商,并自行解决贸易争端。因此,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一阶段是由国家政府之间进行贸易磋商,甚至当案件已经发展到其他阶段时仍然可以进行磋商和调解。

3机构

争端解决机制机构是由“专家组(Panel)”组成的。专家组由3名(有时是5名)来自不同国家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查证据并决定谁是谁非。专家组报告提交给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该机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否决这一报告。每一个案件的专家组成员可以从一份常备的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中选择,或从其他地方选择。他们以个人身份任职,不能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

进行斡旋、调解或调停。

4形成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是世贸组织关于争端解决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适用于乌拉圭回合各项协议下可能产生的争端的一套统一规则,确立了世贸组织(WTO)的争端解决知毁衡机制。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以GATT40多年争端解决实践为基础,经过发展和重新谈判而确立起来的。

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了执行GATT各项协议过程中缔约方之间争端解决的核心规则,包括磋商、申诉、专家组建议及执行等方面的规定。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这套规则存在内容太过粗略,操作性不强等弊端,特别是GATT理事会采用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专家组的建议或做出其他决策。为了自身的利益,败诉方政府可以行使否决权阻止整个过程。出于同样原因,在确定专家组的职权范围、选择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在败诉方政府采取改正措施等方面,有关进程都有可能被进一步拖延。这样就损害了人们对GATT争端解决制度的信心,使谈判各方决定要为WTO建立一套统一的约束力更强的争端解决机制。

经过1986-1994年GATT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终于形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 DSU包括27条和4个附件,主要内容是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管理机构、一般原则、基本程序和特殊程序。

WTO的DSU合理地吸收了GATT争端解决机制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制度,并对之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另一方面,它又在总结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原机制存在的各种弊端,采取了大胆的改进与革新;同时,进一步拓宽了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丰富了解决争端的各种手段。

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乌拉圭回合各项协议,包括GATT、《WTO协议》本身及其所附全部货物贸易协议、GATS和《TRIPS协议》等。WTO的新机制在保留了GATT体制中的一些核心内容外,还采用了上诉程序,规定了补偿和交叉报复措施等,加强了这一体制的作用,增强了约束力。

DSU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多边关系的一个焦点。DSU所有条款的精神都在第3条2款中得到了体现。DSU第3.2规定"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保证和可预见性的一个中心环节。各成员承认该机制用以保障各成员有关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按照国际公法解释的习惯规则,澄清有关协议的现有条文。DSB的各项建议和裁决不得增加或减少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实践证明,DSU在执行过程中是非常有效的。使用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例越来越多,反映了成员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兴趣和重视。

WTO解决争端机制是个根本的机制,是各个协议得以切实执行、世界贸易体制安全和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世贸组织前任总干事鲁杰罗说过:"如果不提及争端解决机制,任何对WTO成就的评价都不完整的。从许多方面讲,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作出的最独特的贡献。"这一评价是非常中肯和符合实际的。

5特点

统一性

在DSU执行之前,自1947年到1994年12月31日的GATT实践,有争端的各方依据GATT第22、23条的规定,也可以选择1947年以后陆续制定的GATT各具体协议中有关解决争议的特别规定和程序来解决争端,但他们之间缺乏衔接机制,无法协调。1995年1月1日DSU得以执行以后,所有的经济贸易争端都纳入到DSU 的规则之中解决,诞生了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而且,在DSU中明确规定,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协议的规定有冲突时,按照具体协议的规定,即采取特殊优先的原则。例如:在补贴问题,一个国家被裁决违背WTO的有关规则, 按照DSU规定,可给予被裁决方相应合理的限期来执行裁决。但根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若某成员实施了红色的补贴措施,必须立即改正。这时应优先适用《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被裁决方必须无任何缓冲余地地立即执行裁决,停止其红色补贴措施的实施。

效率性

决策程序的改变可以说是GATT与WTO争端解决体制的最重要的区别。根据GATT的决策规则,重要的决定要经过协商一致作出。而在WTO框架内,则采取"反向一致"或称"倒协商一致"的做法,只要不是各方一致反对,则有关决策就可获得通过,这样仅有一方或几方就不能阻止争端解决程序的进行,除非各方经协商一致作出否决的决定。比如,如果一争端方请求设立专家组,且有关请求已列入争端解决机构会议的议题,那么争端解决机构就必须最晚在下一次的会议上设立专家组,除非"争端解决机构经协商一致决定不设立专家组(unless the DSB decides by consensus not to establish a panel)"。但这种否决的协商一致一般不会形成,因为提出设立专家组请求的国家不太可能改变自己的初衷。专家组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报告在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要获得通过等决策程序也是采取这种方式。另外,如果争端各方对专家组成员组成不能达成一致,则由总干事来作出决定。这些规定有效地排除了GATT规则中存在的阻止多边争端解决进程的可能性,使争端解决更加迅速、有效。

强制性

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定了解决争端的办法,使用最多的就是要求违反协议的一方撤销那些不符合《WTO协议》的措施。如果不能撤销,一般可采取提供补偿作为替代办法。如果违反协议一方也拒绝提供补偿,那么只有实施报复了,也就是受损害的国家得到争端解决机构的授权后,可以针对违反协议的成员暂停实施贸易减让或履行义务。这样就增强了该机制的有效性、约束力和威慑力。

6程序

磋商

DSU规定,争议各方首先要通过磋商解决争议。当一成员认为另一成员违反或不符合马拉喀什协议(WTO规则),从而使自己遭受损害时,可要求对方进行磋商,同时应通知DSB和有关理事会或委员会。被要求磋商的成员应在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的10天内作出答复,并应在接到请求之日后不超过30天的时间进行磋商。磋商应在被要求方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60天内完成。DSU规定60天的期限是希望争端各方在此期限内能够通过外交磋商的友好方式解决争端。如果该成员方在接到请求之日后10内没有答复,或在接到请求之日后30天内没有进行磋商,或在接到磋商请求35天后双方均认为达不成磋商一致,或者在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60天内未达成磋商一致,投诉方可以向DSU提出申请成立专家组。争议各方也可不通过磋商,直接要求成立专家小组。一方提出磋商要求时,应说明对方违反了WTO哪一个协议的哪一个条款,提出法律根据。若某一第三方认为正在进行的磋商与自己的贸易利益有关,也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参加磋商。但第三方须在得到磋商通知之日后10天内通知磋商当事各方参加磋商的请求。若磋商各方认为该问题与第三方没有贸易利益关系,也可以拒绝第三方参加磋商。

专家组

1、成立专家小组

专家小组的成立申请在被提出后,最迟应在该申请被首次列入DSB议程后的会议上设立。既DSB在接到成立专家小组申请后的第一次会议上只决定是否需要成立专家组。如决定成立,则列入DSB的既定日程(Built-in Agenda)。专家组在DSB第二次召开会议时成立,确定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工作范围等。第二次会议应在提出请求后15天内举行,这意味着给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一个最后的机会。专家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小组成员由争议双方共同选择,如有不同意见,由总理事选定。专家小组的工作方式和职责范围一方面根据双方的要求确定,另一方面根据WTO规则确定,各协议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和做法。专家小组可确定自己的工作时间表。

关于是否请专家审议小组(Expert Review Groups)进行技术审议,完全由专家小组自行决定,但争议双方可以提出进行技术审议的要求。根据DSU第13条的规定,专家小组还可以使用非政府组织的信息来源。争端解决机制是解决各成员政府间争端的机制,原则上只有政府的代表才有权参加该机制,DSU第13条的规定实际为非政府组织进入WTO开了方便之门,提供了参与WTO的机会。例如:WTO的总秘书处经常收到非政府组织发表的公报,然后送给有关各方。有关各方收到后通知秘书处,哪些同意,哪些不同意,专家小组确定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能接受。

2、专家小组的工作程序

专家小组提出裁决报告的期限一般是6个月,可以延长但无论如何不能超过9个月。一般情况下,在争议各方提交书面材料后,专家小组紧跟着有2次口头听证会(实质性会议),此后专家小组开始实质的工作,由秘书处提供协助。专家小组首先拿出报告的大纲散发给争议各方。这仅是一个描述性报告,对事实和双方的观点进行阐述,若双方认为其与事实有出入,可以向秘书处澄清;此后,专家小组公布临时报告(中期报告)。争议各方可以进一步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论据。争议各方和专家小组的交流必须通过书面的方式,由秘书处传达。各方的书面意见作为副本,附在报告之后。专家小组形成的最终报告应以三种工作语言(英、法、西)散发给各成员方,20天后,才可在DSB会议上审议通过。在向各成员分发专家小组报告的60天内,该报告在DSB的会议上应予通过。该60天的期限可以延长,但无论如何不能超过90天。通过方式采取"反向一致"的原则。

上诉

如果某一当事方向DSB正式通知其将进行上诉,则争端解决进入上诉程序。上诉的范围仅限于专家小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由该专家小组所作的法律解释。上诉机构有60天的时间处理上诉事宜,并通过报告。该期限可以延长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90天。上诉机构的报告应在发出后30天内经DSB通过,除非经协商一致不通过。

执行

解决争端机构通过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后,当事各方应予执行。在报告通过后30天内,当事方应通知DSB其履行DSB建议或裁决的意愿和改正的具体措施及期限。若不能立即执行,也可以要求在一段"合理期限"内执行。如果DSB及争端各方对合理期限都未能达成协议,则可通过仲裁确定。合理期限一般为90天,实际操作中最长可给予15个月。如果在合理期限内,被诉方不能改正其违法做法,申诉方应在此合理期限届满前与被诉方开始谈判,以求得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办法。若合理期限到期后20天内,争议各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申诉方可请求DSB授权其对被诉方进行报复或交叉报复。

报复

DSU制定了报复和交叉报复的程序。如果被诉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执行裁决,或争端各方没有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投诉方可向DSB申请批准其对被诉方中止依照所适用协议应承担的减让或其他义务,取消给予MFN待遇,开始实施报复。DSB应在合理期限届满后30天内,批准授权,除非DSB一致同意拒绝该项请求。若被诉方对申诉方的中止减让水平(报复措施)表示反对,或认为投诉方在要求报复中未遵守有关原则和程序,则可以提请仲裁。仲裁应在合理宽限期结束前60天内完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争端解决机制规定报复的行业或部门必须是自有争议和遭受损害的同一部门进行;报复应限于相当于利益丧失或损害的程度。如果受损害一方认为仅报复一个行业或部门无效或不能达到平衡,则可在其他的部门进行交叉报复。比如,在有关香蕉贸易的争议中,若只提高香蕉的关税还不足以弥补被投诉方遭受的损害,投诉方可以提高其他水果、蔬菜的关税,也可提高机械设备产品的关税。法国生产奶酪的生产者遭到美国在激素方面的报复就是典型的实际子。DSU还规定,在情况非常严重的时候,报复可以针对WTO的另外一个协议,实施跨协议报复。比如,投诉国在补贴问题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报复。交叉报复是有效率的处罚,但只能作为临时性的处罚措施,因为该机制的宗旨是解决争端,迫使被诉方改正其不合法的做法,而不是为了处罚哪个国家。在1995年后处理的诸多争端中,很少导致报复和交叉报复的实施,第一次交叉报复是厄瓜多尔使用的。

7介入制度

含义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有一个非常有特色的“第三方”制度。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截至2002年2月25日,WTO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以下简称DSB)已受理争端解决案件244例,其中92起案件由73个专家组处理 .这些案件中,大多数都有“第三方”介入,仅在2001年结案的13个案件中,每一个案件都有“第三方(third party)”参与。

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以下简称DSU)第10条第2款对“第三方”作出了简单的定义,即“对专家组审议的事项有实质利益(substantial interest),且已将其利益通知DSB的成员”,据此定义,要成为第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是WTO成员;②对争议事件具有实质利益;③该争议已进入专家组程序;④该成员方已将其对争议事项有实质利益的意思通知了DSB.

第三方在争端解决中有特殊地位,它既不同于申诉方(complainant),也不同于被申诉方(respondent),它的权利义务有其特殊性,主要规定在DSU的第10条的第2、3、4款和第17条的第4款。根据这些条款,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第三方拥有以下权利:向专家组提出书面陈述的权利,该书面陈述应当分发各争端当事方,并在专家组报告中有所体现;有收到争端各当事方在专家组第一次会议上提交的书面意见的权利;如果某第三方认为专家组已在审议的某项措施,使其根据有关协议所拥有的权益受损或丧失(nullified or impaired),则有权依据谅解书求助于正常的争端解决程序;有向上诉机构提出书面意见的权利,并由该机构给予机会以听取意见。在DSU附录3“工作程序”的第6段也有相应的规定:“所有已通知DSB其在该争端解决中有重大利益的第三方都应接到书面邀请,在第一次实质性会议期间另行安排的一次会议上陈述其观点。所有此类第三方在此整个会议期间均应出席。”[1]

区别

除了在DSU中有对第三方权利的规定之外,在WTO的《争端解决机构上诉委员会上诉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以下简称《上诉工作程序》)中也有涉及到第三方的权利规定。比如因为公平的原因,第三方有要求上诉庭作出修改工作时间的权利,有收到每一份文件的权利等。比较特殊的是,在上诉程序中又出现了一类与“第三方”有相似之处又不完全相同的参与者――“第三当事方(third participant)”。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和“第三当事方”,这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第三方无权对专家组的决定提出上诉,这是由DSU第17条第4款明文规定的:“只有发生争端的各当事方,而非第三方,可以对专家组的报告提起上诉”,这是第三方与争端当事方的重要区别,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第三方参与争端解决的过程就到此结束了,第三方如果认为有必要,仍然可以继续参与上诉程序。DSU第17条第4款第二句规定:“按照第10条第2款向DSB通报其在事件中具有重大利益的第三方,可以向上诉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由该机构给与机会听取其意见”。从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第三方不能对专家组的报告提出上诉,但是在争端当事方提起上诉的情况下,第三方仍然可以通过向上诉机构提出书面意见的方式参与上诉程序。

一旦第三方以主动的方式参与了上诉程序,那么“第三方”就成为了“第三当事方(third participant)”,即“第三当事方”是依据《争端解决机构上诉委员会上诉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第24条提交了书面材料的第三方,该条规定“在提交上诉通知后25天内,任何第三方可以提交书面材料,表明其作为第三当事方参与上诉的意图,书面材料应包括支持其要求的法律观点”,第三当事方的相关权利主要规定在《争端解决机构上诉委员会上诉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第27条第3款:“根据规则第24条提交材料的任何第三当事方可以出席口头听证,提出口头辩论或陈述”。[1]

手机密码是什么啊

手机密码是用以防止手机被盗用,在"保密设定"--"开机密码"--"手租饥机密码"开启此功能之后,手机开机时需输入手机密码方可使用,即此密码是对手机本身的锁定。手机密码是用以防止手机被盗用,在“保密设定”--“开机密码”--“手机密码”开启此功能之后,手机开机时需输入手机密码方可使用,即此密码是对手机扮型物本身的锁定。一般手机密码的默认值是1234。

手机:

手机,全称为移动电话或无线电话,通常称为手机,原本只是一种通讯工具,早期又有“大哥大”的俗称厅液 ,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终端,最早是由美国贝尔实验室在1940年制造的战地移动电话机发展而来。1958年,苏联工程师列昂尼德.库普里扬诺维奇发明了ЛК-1型移动电话,1973年,美国摩托罗拉工程师马丁·库帕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商业化手机。

观赏鱼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水族的早期历史(1950年前)

水族爱好可以说具有悠久的历史,从罗马帝国时代人们就饲养供食用的海水生物;古代中国人饲养用于食用的鲤鱼,并且最终将其发展为锦鲤和金鱼这两类观赏鱼。在维多利亚时代,这种爱好重新兴起,那个时代由于自然博物热潮,人们纷纷在家里放置水族箱,以感受对自然的敬畏。那个时代一般解释光和作用,都是用水生生物来展示;同时对于南部海域以及新世界的探索,也使人们不断发现新的生物,有些会被带回英国进行进一步的饲养,研究。

现在已知最早的现代水族行业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由玩具工业发展而来。最初欧洲是在玩具店里出售热带鱼的。在美国,则是一家叫做Mattel的公司,最早创立了Metaframe品牌,成为了“玩具鱼”饲养的重要基础。一些水族产品的指南里仍然会提到“玩具鱼”的名字,比如德国的海盐和添加剂生产厂商Hans

Weigandt。最早被人们饲养的热带鱼是胎生鳉鱼,主要是因为它们容易饲养和繁殖,而且原产地离美国也比较近,此外小鲈鱼也是比较常见的。

早期的水族箱没有我们今天的这些设备。它们依靠的是水生植物和自然光,水族箱本身是用石板和玻璃,加上一个铁框子,然后用腻子和沥青粘接上的。鱼食包括干燥的蚂蚁和麦片,以及从池塘里捞的一些小生物。保温是使用一个小的煤气灯在石板下加热。有些水族箱为了保温的需要,会用一个金属底板来调节温度。就是这些东西,使我们开始走向今天的水族行业。

走向今天的海水水族的第一步,是航空技术的出现,在航空运输出现以前,我们根本无法从大海运输活的鱼类到市场上。商业航空直到二战以后才成为主流,也是在这个时候,用于观赏的水族生物的种类开始增加了,同时观赏性海水水族作为一个爱好开始出现。

在稳定的生物货源保证以及新的加氧和绝热包装技术的支持下,水族技术开始了它的发展。从20世纪初期一直到60年代,水族过滤和循环的主要动力只有空气,比如早期的底沙过滤和内部过滤。水族用的气泵的发展也是渐进的,最早由德国的KDA在1908年发布的水族气泵是靠水力运转的——这显然不是一个很实用的设计;随后发展出的由调速齿轮驱动的活塞式气泵,需要大量的润滑油和清理工作;最后更加安静,不需要经常维护的震动膜气泵出现了,称为了主流。早期的气泵和原始的过滤装置,就是那个时代的海水爱好者唯一可以借助的工具。不过即使有这些“技术”的帮助,那个时代如果你无法获得天然海水,还是无法涉足海水水族的。这个时候人工海盐已经出现了,但是质量低劣而且数量有限。

第一款水族用气泵,大约出现在1908年.由水力驱动。K.D.A. 制造

50年代

如果看看50年代中期的水族著作,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爱好的出现,以及那个时代的爱好者面临的挑战。1956年出版的《国外观赏鱼手册》中提到了公子小丑,豆娘,河豚,花豹,玛丽,蓝魔等鱼种。那个时代的水族大师已经可以养活蝴蝶鱼和小型神仙了,而黄鳍鲳和鲈鱼类的观赏鱼也会偶尔出现在鱼店里。美国本地产的海马,也可以短时间的存活在水族箱中。

那个时代主流的水族箱的容积是80L左右,带有强力的气动过滤装置,鱼缸里会放置很多死的珊瑚骨骼(经过仔细的清理,那个时代认为养活珊瑚是不可能的)。推荐的鱼食是各种天然伍郑的鱼肉,贝类,虾,小鱼以及丰年虾。鱼缸需要手动补水,灯光要维持在较低强度,否则水会很容易变成绿色。人工海盐开始在市场上出现。这个时代一个值得一提的成就,是摩纳哥水族馆的J.

Gernaud博士成功的在人工环境下繁殖了三点光鳃雀鲷,以及使公子小丑产卵。

60年代

60年代是一个重大创新的时代,西德的经济复苏使得很多腔伍颂人进入到水族爱好者的行列,因而出现了很多水族公司。1960年还是一个电器维修工的Norbert

Tunze,发明了水族用的小型潜水泵。就像很多发明一样,这一发明也是一些意外因素混合这一些灵感导致的:Norbert接到了一个修理玩具火车马达的任务,他因此接触到了一个伊罕(Eheim)马达(那个时候伊罕还是玩具制造商),他尝橘孝试着用这个气冷的泵带动他自己的一个淡水缸里的水运动,发现鱼儿很喜欢这种水流,显得更加欢快,随后他写信给伊罕公司建议他们研发水族用的水泵,但是伊罕拒绝了这个要求,他们认为水族市场还不成熟。因此Norbert

Tunze只好自己在家研究,并且成功开发了第一款水族水泵,称Turbelle,这是“涡轮”一词和德语“蜻蜓”的组合。这种最初的潜水泵功率为8W,流量430L/H。这款水泵完全是手工制作的,甚至连塑料外壳都是手工制作的。从此,水族用的潜水泵不断发展,这种新技术最终被广泛的使用于水族领域。

最早的Turbelle水泵, 全手工制作,甚至外壳也是手工浇铸的。 Norbert

Tunze在自己车库的工作台上完成了它的制造。

60年代另一个重大的发明就是蛋白质分离器,这一发明是来自于1963年德国的左林根的一个爱好者的观察结果,他发现在底滤上水管中,有褐色的泡沫聚集,因此他开发了一个装置,可以把这些聚集的泡沫收集到一个容器里,他将这一发现的过程呈送给了研究动物行为学的Max

Planck学会。Norbert Tunze 和 Erwin Sander

同时开始的对这一装置的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工作,此后不久分别在市场上推出了TUNZE和Sander两个品牌的蛋白质分离器。

这是依罕的工业用水泵,水流方向是向上的,Norbert Tunze 利用类似的原理制造了水流方向向前的水泵。

另外一个对于海水和淡水水族都很重要的设备就是可靠的加热装置。第一款安全的水族用电加热棒是由Eugen

Jager发明的,随后他创建了著名的加热棒品牌Jager。其实此前也有电加热装置,但是其安全性很差,盐蒸气和溅出的水都可能影响其安全——Jager的设计则首次使用了耐热的硼酸盐玻璃和双金属温度控制器。UV灯在这个时代也趋于成熟,以前的紫外线杀菌灯需要水流慢速的通过一个暴露在紫外灯下的浅盘,而第一款防水的管状UV灯也是在这个时代出现的,其中的Angstrom

2537直到今日还可以看到,当然已经改进很多,最初UV灯更换灯管必须送回原厂,因为管子是用玻璃胶密封的。

很快,现代技术的人工海盐开始出现,类似Hans Weigandt,Tropic Marin以及Instant

Ocean(红十字)几个品牌都出现在市场上。Instant Ocean是Aquarium

Systems公司生产的产品,该公司是一个石化企业STP的分支。而STP的总裁本身是一个狂热的海水水族爱好者。Tropic

Marin这个品牌是由Biener博士自己开发的,并且在法兰克福的一些鱼店销售。这种海盐在无脊椎动物的饲养中展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其海盐产品以及随后的鱼食产品逐渐受到欢迎。Hans

Weigandt的海盐在美国比较知名,由HW实验室开发。这三种海盐在那个时代是主要的人工海盐产品,它们融合了所有必须的微量元素因而非常接近天然海水。优秀的人工海盐的出现,使得内陆的人们也可以涉足海水水族领域。

1965年1月,美国第一个专注于海水水族的杂志《海水水族》(Saltwater

Aquarium)在佛罗里达的迈阿密出版。通过阅读那个时代的杂志,我感觉60年代的水族技术和50年代区别不大:底沙过滤,粗珊瑚沙铺底,装饰性的死珊瑚骨,以及主流的80L水族箱等等仍旧是主流。在杂志上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一些特点,可以看到人工海盐和活性炭的登场,以及第一本讲述海水水族的书籍,可以看到新的Sander臭氧机的广告,还有新的硅胶粘合的水族箱。饲养珊瑚和藻类的文章开始出现,不过它们都明确提到这些生物无法长时间饲养——看起来高营养盐和低光是主要的问题;文章提到了虾虎的繁殖和章鱼的饲养。虽然这个时代饲养很多海洋生物还不成功,但是未来成功维持海水水族箱的主要基础工作都已经完成,1966年Straughan先生的一片名为“海葵石”的文章中,第一次出现了“活石”的概念,他描述了这些石头石如何改善水质,帮助我们饲养更困难的生物的。

在60年代的末期,与今天相比那个时代的爱好者只缺两样东西:知识和光照技术。此后的20年中,人们可以更长时间的饲养海水鱼类:更好的水流带来足够的氧气,蛋白质分离器可以帮助维持水质,我们可以得到接近于自然的水质环境,而新的硅玻璃胶使我们可以建造更大的水族箱。

70年代

在70年代,出现了两本重要的出版物,一个是Peter

Wilkens的书《热带海洋无脊椎动物水族箱》,这本书中提出了后来被称为“柏林系统”的技术。再有就是Martin

Moe开发出了可以满足商业需要的小丑繁殖技术。然而这个时代的多数普通海水水族爱好者的技术并未有巨大改变。这个时代没有几个人会去尝试大型的海水观赏鱼。由于早期的过滤系统的不完善,以及知识的缺乏,这个时代的爱好者要经常借助铜来对付鱼类的寄生虫。而这个时代很少有人在鱼缸里饲养无脊椎动物,因为人们不了解它们的需要,同时用于治疗鱼类疾病的含铜药物也使得人们无法饲养它们。

70年代的水族技术作品中还是体现了一些变化。首先,电动泵驱动的过滤装置变得日趋普遍。Herbert Axelrod的公司Miracle

Pet将依罕的“Miracle”过滤器进口到美国,同时Jager加热器也出现在美国市场上。Metaframe带来了冷冻鱼食——名为“San

Francisco Bay 冷冻丰年虾”的产品,还有外挂过滤器。70年代市场上最好的水族进口公司就是夏威夷海水进口公司。1971

9月和10月的《海水水族》杂志介绍了这家由Cal

Adger拥有的公司,他们的鱼店里有一个接近5吨水的展示缸以及豪华展示厅,顾客可以选购展示缸中看中的鱼。在那篇文章发表的时候,他们的展示缸里已经可以看到皇后神仙,老鼠斑,关刀,粉蓝吊,蝙蝠以及小丑炮弹。很明显的是这个时代爱好者可以选择的鱼种已经比50年代丰富的多了。这个时候水族箱的规模也可以满足这些鱼只的需求,他们的小丑炮弹被放在一个800L的水族箱内。这个时代市场上可提供的设备已经接近现代水族市场,包括:Hans

Weigandt的海盐和添加剂,Sander的臭氧机和化蛋器,依罕的过滤桶,硫酸铜治疗剂,以及Angstrom 2537

UV灯。需要提一下的是,直到今日,夏威夷海水进口公司仍然在代理上述产品,并且在获得生产授权后仍然在一直生产Angstrom 2537

UV灯。

另一本70年代创刊的海水水族刊物是《热带鱼爱好者》。该杂志对很多至今仍然存在于美国各地的鱼店给予了评价,并且讲述了一些难养品种的日常管理问题。另一本称为《国际水族文摘》的杂志中所描述的养鱼技术已经可以被现代的爱好者所接受了:包括了蛋白质分离器,活性炭和大型的过滤装置。在1974年冬天的一期《热带鱼爱好者》中,就已经提到了毒鱼的问题。在与Adger的私下沟通中,他说正式这篇文章,使他结束了生物贸易。这个时代由于对于海水观赏鱼的需求大大增加,使得毒鱼横行,鱼只质量大大下降,来自菲律宾的毒鱼遍及北美,这种情况一直到80年代菲律宾政府立法禁止毒鱼以后才得到改善。但是不幸的是,即使这样,这个国家中仍然存在大量用氰化物捕捉海水观赏鱼的做法。

80年代

80年代,一些事件彻底的改变了海水水族的面貌。德国政府在这个时候全面禁止进口蝴蝶鱼和神仙鱼。这主要是来自环保组织的压力,因为他们认为人们无法在人工环境中很好的照顾这些鱼种。另外,政府的调查数据也显示这些鱼类在爱好者手中的死亡率很高,而在那个时代,德国的爱好者都偏爱展示众多华丽的大型神仙的鱼缸。政府的一纸禁令使得这些鱼类几乎一下子变成无法获得的生物。但是幸运的是,这促进了另一个方向的进步:既然政府不允许进口珊瑚鱼,德国的爱好者转向了另一个方向:珊瑚。

柏林的水族社团以及Peter

Wilkens(柏林概念的创始人)开始积极的推进关于珊瑚对光照和营养需求的研究。最终,当柏林水族社团开始采用金属卤素灯技术的时候,现代海水水族技术的最后一块拼图被找到了...

最初被用于水族照明的是6000K的金属卤素灯,虽然颜色看起来不是很好,但是毕竟珊瑚在这种光线下可以正常的存活,通常他们使用商业用的欧斯朗灯具,同时使用来自飞利浦的荧光灯来补充420纳米波长的光(最利于光和作用的波长)。荧光灯的照射同时可以引发珊瑚的荧光反应,弥补了早期金属卤素灯的色彩偏差。

这种荧光灯本来是用于医学的,它被用来照射患黄疸病的幼儿,它的光谱可以帮助肝有问题的孩子合成必要的色素。现代海水水族这块由多个技术拼图组合成的画卷,现在终于是完整的了。柏林水族社团的先锋份子,例如Dietrich

Stuber,最先在水族箱中成功的养育了轴孔珊瑚,直到今日,很多这种轴孔珊瑚种类还被称为“Stuber轴孔”。

最早出现在美国市场的文氏管式电动蛋白质分离器,大约在1981年,由那是的Aquarium Products设计生产

柏林水族社团使用的方法,就是当初Peter

Wilkens在其《热带海洋无脊椎动物水族箱》一书中提出的模式,那个时候这种模式需要大量的活石(大约每4L水1KG活石),并且使用了石灰水补水。过滤体系中还包括了干湿过滤以及蛋白质分离器,以及颗粒状的活性炭。这些方法同时使用来处理含氮废物,保证了低营养盐高氧环境,同时确保了珊瑚健康生长所需要的PH值,硬度和钙含量。再加上合适的水流和光照,现在水族爱好者具备了成功养殖珊瑚的条件。

80年代晚期至今

使海水水族发展到今天的程度的最后链条,是将新技术新信息广泛传递给所有的水族爱好者。柏林水族社团的成功,就在于它拥有大量的活跃会员,经常互相交流经验,而相比之下世界别的地方的很多爱好者还在痛苦的“闭门造车”。据我所知同时代在美国德州的一些爱好者在水族箱中养活垃圾海葵都觉得吃力。信息传递手段的缺乏使得世界上各地的爱好者很多都只拥有拼图的其中几块,而无法凑成一副完整的画面。80年代中期,Peter

Wilkens的书被翻译成英文,同时George Smit将干湿过滤器介绍到美国,一本由Aquarium

Systems出版的称为《SeaScope》的小手册开始进入各个鱼店,其中介绍这些新的技术。80年代后期,Charles

Delbeek以及Julian

Sprung撰写的一些文章帮助这些知识进一步的传播开来,虽然那个时候美国也并没有广泛的采用新的饲养模式,但是1994年由Delbeek

Sprung编纂的划时代著作《珊瑚水族箱》使得柏林模式变得家喻户晓。随后Nilsen和Fossa翻译的《现代珊瑚水族箱》系列,对这些知识和技术又进行了补充。我们可以说国际互联网成为了海水水族拼图中的一大块,现代的国际珊瑚网站,比如Reef

Central,可以使得新的珊瑚培育技术迅速的为人所知。

从各个方面回顾历史,我们看到了组成现代珊瑚水族画卷的各个部分。历史发展是从不停止的,水族的历史也是一样,现代的技术日新月异,从90年代初期开始,我们补充蒸发水份的工作可以变得完全自动化,同时监测PH,控制钙反和臭氧机工作的电子设备也变得普及。水解除氮装置以及太空时代的逆渗透技术也进入了日常的水族领域。如果水族箱中出现异常,现代的控制设备可以给主人发送寻呼信息。甚至于水族领域出现了厌倦技术,回归自然的态度,比如Lee

Chin

Eng和摩纳哥水族馆。随着海水水族的反展,人们对于水族箱中的生化过程的了解也逐渐增加,并且抛弃了一些曾经流行的设备。现在的互联网上,类似DSB,

藻类过滤,充水层以及ATS等等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有些爱好者甚至开始尝试抛弃蛋白质分离器——它多年来一直是珊瑚水族领域公认最重要的发明。

最早的成品钙反应器,出现在1989年,它的设计还比较原始,利用空气动力进行循环并且帮助二氧化碳溶解

Lee Chin

Eng

这个名字在早期的自然过滤方式先驱中间可能是最常提到的。在60年代早期,Eng先生居住在印尼,就成功的借助活石,活沙,天然海水,以及气泵造流等技术,成功的建立了珊瑚水族箱。但是他的成就过了一段时间才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主要是因为这种方法只有居住于海边的人才可能做到,世界其它一些地方靠海的爱好者,用当地原产的珊瑚和藻类也获得了类似的成功。而摩纳哥水族馆的Jean

Jaubert在1989年发表了Jaubert模式,这种模式借助充水层,或者厚沙层来建立一个低氧区域,使得厌氧细菌可以在那里将硝酸盐处理为氮气,这种方式可以长期地保持水体处于低硝酸盐状态而无需蛋白质分离器。

另一个在个人水族领域比较有潜力的方法就是ATS(algal turf scrubbers),它的理论基础由Walter

Adey提出,Walter

Adey供职于史密森学会的一个加勒比海珊瑚展示机构。这种做法使用一个浅盘,种植一些特殊的藻类来进行过滤,而且通过藻类装置与主缸设置反向灯光周期,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维持水族箱的PH值稳定。随着进入21世纪,所有这些方法都在逐渐的交叉融合,而新的方法也在出现,未来以新式的树脂和过滤材料的方法可能将进入我们的水族箱中。

最后作为总结,我这里有一个简短的采访记录,被采访者是德国的水族先锋人物之一的Dieter

Brockman,当我2004年5月在德国的时候,我有幸与他进行了一番交谈,谈到水族的历史,以及未来。下面是我整理的采访记录:

在过去的50年中,那些发明对于我们取得今天的海水水族成就是最重要的?

蛋白质分离器,灯光系统,潜水泵以及生物采集和运输技术的改进,包括采集较小个体,更好的运输保护知识以及更快的运输流程。

海水水族历史上有哪些是关键人物?

Peter

Wilkens, Sven Fossa 和 Alf Nilsen, Julian Sprung 和 Martin Moe,

以及那些传播海水水族知识的社区和组织。

您如何评价当今的海水水族状况?

我们输入了太多的野生个体,我们应当更依赖于人工繁殖技术。人工繁殖技术必须继续提高,以提供更多的种类,满足人们的需要。我想未来15年内全球可以达成全面禁止野生物种进口的协议。互联网为知识的传播带来了好处,但是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错误的说明和欠考虑的所谓“经验”,其中一些还被当作实事来接受。(他特别提到了向鱼缸中加伏特加酒的做法,并且批评说这种方式对于负责任的珊瑚饲养者来说是不会被接受的,而且如果需要,安全的碳来源是可以买到的。)

您怎么看待珊瑚水族的未来?

进步将是指数级的。就好像用了30年的时间,计算机从一整屋子的电子管发展为今天的台式电脑一样,水族也是一样。人工繁殖的海水鱼将最终变得流行。当然需要面临的问题还包括经济问题,现在德国每年进口大约300只皇帝神仙,这样的规模还不足以让水族公司盈利。(德国在90年代初期取消了最初的神仙进口禁令)

野生捕捉观赏鱼必须遭到严格的限制和禁止,这样水族公司才可以在如此小规模的市场上盈利,当然那个时候价格会很高。

下面是我采访Julian Sprung 的时候,他对于水族未来的看法:

海洋生物的人工繁殖将流行起来,因为对于颜色更加独特美丽的杂交品种和优选种的需求将会增加,人工繁殖的鱼也更容易饲养。通过基因工程,我们可以使得珊瑚的颜色更加浓艳,同时其颜色不会受到水质和光照的影响,只要满足珊瑚健康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多数市场上销售的海葵来自人工繁殖或者商业克隆。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可以使海水水族变得更加轻松,虽然这些技术会引起一些争议,但是它确实对于环境有益。这样可以减少野生生物的捕捞量,因为人工的生物更容易饲养。不管怎么样,关键是要引导现在那些从事海水观赏生物采集贸易的人们,转变到海水生物培育行业中来。珊瑚农场应该坐落在太平洋地区,这样那些地区的居民可以从这些绿色生态贸易中获益,而避免去开采自然珊瑚资源。

总结

从最早的气动泵驱动的淡水水族箱开始,海水水族走过了一条很长的路。现代的珊瑚水族处于整个水族技术的最前沿。要感谢那些通过书籍,杂志和互联网传播的水族知识,我们未来的进步将是更加迅速的。回望过去,我们犯过的错误也是明显的。即使是Peter

Wilkens提出的今天广为流行的柏林模式中,我们逐渐发现干湿过滤是不必要的,柏林模式的三个基本技术设备仅仅是水泵,高强度光照系统和蛋白质分离器。当然,柏林水族社团还为我们带来了维持正常的硬度和钙含量的方法。我们也不会忘记为了今天的水族技术成就作出贡献的其他人,比如Lee

Chin

Eng以及早期的一些冷水海水水族爱好者,以及世界各地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通过试验而得到的知识。我们的水族技术将继续前进,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我们对于这些动物以及环境的责任,无论是那些我们养在水族箱中的生物还是生活在野外的生物,它们是我们的灵感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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