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秦朝刑罚是谁发明的,以及秦国的酷刑是谁发明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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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所有刑罚及发明者
历史文献对秦法的记载并不多,根据有关资料和研究文献可做个简单归纳如下:
1、死刑:
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可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枭首:
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竿之上以示众。
弃市:
在闹市当众处死。
斩:
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腰斩适用于“告奸”(窝藏包庇,不检举揭发)等罪。
车裂:
以车拴头和四肢.向5个方向撕裂肢体.俗称“五马分尸”,即使犯人死后仍可实施。
碟:
又称为砣。以分裂肢体的方法将犯人处死。
戮:
有两种:一是先斩首而后用其尸体示众;二是活着刑辱示众,而后再杀死。
定杀:
即将犯人投入水中淹死。
生埋:
又称活埋或坑。是用活埋的方法将人处死。
绞:
用绳子将犯人勒死。
除了以上种处死方法以外,史载商鞅变法时还设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汉书·刑法志”)。所谓凿颠,可能是用钻凿头颅的方法将犯人杀死;所谓抽胁,可能是指抽筋拔骨;所谓镬亨(烹),可能是用大锅将犯人烹死。
2、肉刑:
肉刑主要有黥、劓、刖、宫4种。都是从夏、商、周3代流传下来的酷刑,在推祟重刑主义的秦,它们被广泛地使用。
黥刑:
也叫墨刑,是在犯人脸上刺字。
劓刑:
割去犯人的鼻子。
刖刑:
斩去犯人的左右脚,或左右趾。史载“秦时,断足盈车。”
宫刑:
即将男子去掉生殖器,女子幽闭于宫中。“史记·秦始皇本纪”讲,秦朝受过官刑的犯人有“70余万”。
以上肉刑常与徒刑等并用。如秦简中提到“黯为城旦”。
3、刑:
这是用竹木板责打犯人的背部,属于对轻微犯罪的常用刑罚。云梦秦简提到苔刑有多处,其中有“十”、“苔五十”、“人百”的规定。
4、徒刑:
依照服刑时间的长短和所从事劳役的不同,秦设置了下列几种主要的徒刑:
城旦春:
适用于男犯人,受刑人主要从事修城筑墙的劳役。春适用于女犯人,受刑人作舂米的劳役。城旦的刑期一般分为5年、4年两种。
鬼薪:
适用于男犯人,是强迫他们进山采薪(柴),以供宗庙祭祀,刑期五年。
白粲:
适用于女犯人,是强迫其择米,以供宗庙祭祀,刑期三年。
司寇:
司与伺同,即伺察寇盗。它是强制男犯人到边远地区服劳役,同时防御外寇的进攻。至于女犯人,则负担与司寇相类似的劳役。刑期都为两年。
罚作复作:
罚作适用于男犯人,受刑人到边远地区戊边或劳作,适用于女犯人,受刑人主要在官府服劳役。刑期约一年。
候:
这是仅见于秦的徒刑。受刑人被罚去从事了望、防御的劳役。是轻于司寇的一种刑罚。
下吏:
适用于犯罪的官吏。受刑者被罚作劳役。这也是一种仅见于秦的刑罚。
隶臣妾:
这是将犯人或其家属罚作官奴脾的刑罚,男受刑人称隶臣,女受刑人称隶妾。隶臣妄实际上属于无期徒刑,但是可以通过一定形式得到赎免或赦免。此刑罚又称籍家。
5、迁刑:
这是将罪犯遣送到指定地区服劳役而不被随意迁移回原籍的一种刑罚。对一些没有犯罪但政府有犯罪可能的人,也常采取这一措施,以作预防。
6、髡刑、耐刑
前者是剃光犯人的头发。后者是剃光胡须和鬃毛。
7、罚金:
强制缴纳一定数目的金钱或有价物.使犯人在经济上受到一定损失,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
8、赎刑:
也是由犯人用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办法来赎免其被判处刑罚。当然,有钱赎罪的主要是官僚和贵族。
、连坐
一人有罪,全家、邻里或有关之人同受刑罚。
10.族刑
一人有罪,灭绝其宗族。族刑有时株连到父族、母族、妻族。
11.剥夺政治权利,或流放出境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有夺爵、废、削籍几种。夺爵,即剥夺爵位。废,即废弃罪犯的官职。削籍,即将罪犯之名从簿籍上除去。统一六国以前,还有将犯人驱逐出秦国国境的刑法。
12.啐刑
此即申斥责骂罪犯的刑罚,适用于犯有轻罪的官员。
纣王帝辛都发明了什么酷刑?
观历史长河,封建王朝的建立,离不开律法的规范,而对于律法来说,刑罚是一种更直观的表现,我国的刑罚最早来源于夏朝的“禹刑”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说的就是炮烙之刑。
炮烙之刑用铜柱子作为行刑工具,在铜柱上面涂满油,用炭火将铜柱烧热至通红,把饭人绑在柱子上,烫到冒烟直到活活烫死,而如果把炮烙之刑用到穿着囚服的犯人上,火红的铜柱会把布料烧焦深深的嵌入到犯人的皮肉之中,赤裸之人轻者也会留下一生的伤疤难以复原,重者死亡,可谓是极其残忍的一种刑罚,但相对于这种极致的肉体疼痛感的刑罚,还有一种刑罚比之炮烙更加残忍,那就是水滴刑。
水滴刑是指让犯人放在一个特殊的刑具上进行,这个刑具是一把椅子,犯人的头顶是由一整块木板四周以立柱固定住,犯人头顶正上方会打着一个圆圆的木洞正好对准犯人的头顶,圆洞上方悬着一个水桶,在桶底会凿一个小眼的洞,水透过这个小孔一滴一滴地往犯人头上滴去。
犯人的头皮会在这种长时间的水滴情况下慢慢发胀直至溃烂,头发渐渐脱落,显露出白森森的头骨,水滴石穿,慢慢的犯人的头骨也会裂开,直到滴入大脑中,慢慢死亡,水滴刑带来的痛苦非常人能以忍受,因为实施刑罚的时间极其漫长,一边行刑官会好吃好喝的伺着你,并且细心照顾你的伤口,让犯人在受伤和修复之间保持清醒,这种水滴刑带来的痛苦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更是在心理上一种重创,心理已经死亡,但肉体还在承受痛苦。
这种刑罚是由商纣王帝辛发明的,说的是有一次纣王带着自己的爱宠来后花园散步游玩,一个宫女奉命奉茶,因为害怕纣王的爱宠,一个不小心将茶水撒到纣王的衣服上面,因为纣王残暴无度,打杀侍女不计其数,宫女心想这次肯定死定了,但纣王却并未生气,反而把宫女扶起来好生安慰道,我不会用刀剑杀你,我只会加倍的赐还给你,这一举动引得旁边的人大声赞颂纣王圣明,殊不知纣王心里已经想好了怎么惩罚这个宫女。
这个惩罚就是水滴刑,就这样宫女被固定在刑具上面,行刑官每天早上往桶里加水,一桶水正好可以滴一天,在刑罚的前面几天,犯错的奴仆还有点想不明白,因为她除了脑袋不能动弹以外,其他的享受完全不是他以前的生活能比拟的,每天坐在舒柔软的椅子上,行刑官像奴才一样伺候着他,一天三顿饭没有重样的,而且会在需要便溺的时候给他换上马桶,更是会细心地帮他换洗衣服,确保她不会着凉或者受热,每天仔细地擦洗身体,确保染上什么病,宫女甚至一致恍惚的认为这就是贵族生活。
如果说炮烙之刑是极致的肉体疼痛,那水滴刑就是极致的心理死亡刑罚,让犯人明知道的情况,慢慢恐惧占据内心,但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谓是是一种让人闻言都毛骨悚然的刑罚。
虽然之后纣王被人推翻了政权,但他的这些“功绩”却留了下来,成为了人们的谈资。在古代,刑罚是封建君主是为了恐惧平民,减少犯罪,设立的一种震慑手段,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我们应该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开明的时代,没有这些恐怖的刑罚,不然在古代,可能一个不小心就会触犯这些刑律而遭受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罚,而不是现在自由自在的生活,享受生活。
秦朝的严刑酷法是李斯制定的吗?
个人认为:不是李斯一个人制定的.
但此时绝不是商鞅,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秦朝还没建立.
秦朝的严刑酷法应该是采用法家思想统治后逐步确立的.
李斯应该有补充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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